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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feifei123

给李仲彬书记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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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江公民456在2009-11-16 11:26:00的发言:
请拨电话13208169315       天天3、15高记者    饶记者13088015685

发表于 2009-11-1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64]

发表于 2009-11-1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支持

 

发表于 2009-11-16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如此的黑啊

发表于 2009-11-1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今年以来,我在巴中论坛、南江论坛、强国论谈、四川新闻网、各网站、报社就南江县畜牧食品局饲料监测所伪造假检测报告一事发帖,为了让广大网友客观公正地了解事情真相,我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于2008年10月24日同四川星缘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了6000套“新科”预混料。2008.10.31号办理了准入证明,此时,饲料工业办说要办资格证【办资格证,没有培训,只是收了我几百元钱,填了一个证】、并说我们必须要对你饲料进行抽检。11月27日我送“2%新科肥育猪复合预混料”样品到饲料兽药监测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我1100元检验费。【开始要收我6600元抽检费用,我不同意。后他们商议收我1100元】在12.6号我打电话问报告回来没有?说没有。又在23号打电话,监测管理所杨沛燃说回来了,你来拿,是成都发的传真。我拿到该报告后,便向省检测中心电话查询,发现此报告系伪造,并于12月24日再次到饲料监测所以《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为由,要求该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
  2008年12月25日,省畜牧食品局通过市畜牧食品局电话责成我局调查处理此事。【在此饲料工业办等3人打电话叫我回来有事,我回来后,他们才是叫我帮他们背着,就说是我自己搞的复印件,我有录音。】后来通过了很多次协商,一次是在农纪委办公室协商赔我60000元,饲料归畜牧局。当时张福阳【副局】说:行、回单位开局领导会给我打电话,一等就是三周多,我就打电话问:张局说:60000不行,50000还差不多,我没同意,就挂了电话,我就去找了县委说了情况,后来回家,在车上时,张局打来电话说;你来畜牧局我们商议,去后协商为55000元。他满口答应,好、就这样处理,又叫我等电话,一等就是几周没有回音。我又找到畜牧局局长【徐朋】。局说:不要找我,找纪委。后来就是走司法程序:

但有几点不属实1、是畜牧局要抽检,不是我要抽检,2、撤销委托行政执法证不符,我在法制办问:是纪委在处理时撤销的。纪委处理是今年,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在二审时怎么才拿出委托行政执法证,在一审为什么说没有,复印件是哪来的,4、走司法程序是畜牧局和县委县长签字了的,不走就不管。  

还有  1、在一审开庭时我方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们一开口,审判长就说你不用说,我知道了。请问?你知道什么了,话在我口里还没说出来你就知道了,你他妈的真是天才。2、我方走错了程序,不是民事案件,我承认。但我问了法院领导【院长】。领导给我解释的是不属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说不起,走司法程序走错了,该政府处理,怎么解释。

                                                    


  
  各位网友,事发至今,南江县畜牧食品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对违纪人员是应该严肃处理,对我经济损失赔偿,、名义损失、精神折磨、不应该赔偿嘛?
那比如:那我把你爹妈杀了,我说声对不起就算了,这事就完了。不是那样的话,我就是倾家当产,也要你赔偿我应得的损失,你们不是说你畜牧局有的是关系、有的是钱。那我们就看看还有没有王法。感谢你们的关注。                                                 石成星  13219294366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5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请问“输了好”:


         1、你怎么知道楼主没有通过考察是盲目从事饲料经销?难道别人考察时还要通知你或发个什么公开声明吗?


         2、全国正在闹“三鹿奶粉事件”,楼主的饲料就不好销售了?该饲料从楼主投放市场到该事件发生时一直深受贵民、上两、柳湾、沙坝、西清、新立、赶场的老百姓、养殖户的信任,养殖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你可以到养殖户、老百姓中去调查)。老百姓听说畜牧局造了假报告后,误以为楼主的所销售的饲料也是假的,才致使楼主饲料全部囤积,没有销路。


         3、楼主在2008年12月23日拿到畜牧局出具的那份《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也没有畜牧局开具的收款收据,不能说明问题,为拿到畜牧局造假的证据,再次要求畜牧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有错吗?要是当时不拿到这两样东西,畜牧局现在肯定和你一样会反咬一口!




4、“故意策划了这件事来敲诈畜牧局”,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楼主1100元检验费后,造出假的《检验报告》也是楼主策划?


         5、楼主在这一系列活动中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了吗?


   由此可见,你要么是该事件的当事人(如果是还可以理解),要么就是溜须拍马的小人,鄙视你!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feifei123在2009-11-15 11:42:00的发言:

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请问“输了好”:


         1、你怎么知道楼主没有通过考察是盲目从事饲料经销?难道别人考察时还要通知你或发个什么公开声明吗?


         2、全国正在闹“三鹿奶粉事件”,楼主的饲料就不好销售了?该饲料从楼主投放市场到该事件发生时一直深受贵民、上两、柳湾、沙坝、西清、新立、赶场的老百姓、养殖户的信任,养殖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你可以到养殖户、老百姓中去调查)。老百姓听说畜牧局造了假报告后,误以为楼主的所销售的饲料也是假的,才致使楼主饲料全部囤积,没有销路。


         3、楼主在2008年12月23日拿到畜牧局出具的那份《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也没有畜牧局开具的收款收据,不能说明问题,为拿到畜牧局造假的证据,再次要求畜牧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有错吗?要是当时不拿到这两样东西,畜牧局现在肯定和你一样会反咬一口!




4、“故意策划了这件事来敲诈畜牧局”,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楼主1100元检验费后,造出假的《检验报告》也是楼主策划?


         5、楼主在这一系列活动中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了吗?


   由此可见,你要么是该事件的当事人(如果是还可以理解),要么就是溜须拍马的小人,鄙视你!




发表于 2009-11-1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梦幻水族在2009-11-16 8:59:00的发言:
 各位网友:
  今年以来,我在巴中论坛、南江论坛、强国论谈、四川新闻网、各网站、报社就南江县畜牧食品局饲料监测所伪造假检测报告一事发帖,为了让广大网友客观公正地了解事情真相,我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于2008年10月24日同四川星缘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了6000套“新科”预混料。2008.10.31号办理了准入证明,此时,饲料工业办说要办资格证【办资格证,没有培训,只是收了我几百元钱,填了一个证】、并说我们必须要对你饲料进行抽检。11月27日我送“2%新科肥育猪复合预混料”样品到饲料兽药监测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我1100元检验费。【开始要收我6600元抽检费用,我不同意。后他们商议收我1100元】在12.6号我打电话问报告回来没有?说没有。又在23号打电话,监测管理所杨沛燃说回来了,你来拿,是成都发的传真。我拿到该报告后,便向省检测中心电话查询,发现此报告系伪造,并于12月24日再次到饲料监测所以《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为由,要求该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
  2008年12月25日,省畜牧食品局通过市畜牧食品局电话责成我局调查处理此事。【在此饲料工业办等3人打电话叫我回来有事,我回来后,他们才是叫我帮他们背着,就说是我自己搞的复印件,我有录音。】后来通过了很多次协商,一次是在农纪委办公室协商赔我60000元,饲料归畜牧局。当时张福阳【副局】说:行、回单位开局领导会给我打电话,一等就是三周多,我就打电话问:张局说:60000不行,50000还差不多,我没同意,就挂了电话,我就去找了县委说了情况,后来回家,在车上时,张局打来电话说;你来畜牧局我们商议,去后协商为55000元。他满口答应,好、就这样处理,又叫我等电话,一等就是几周没有回音。我又找到畜牧局局长【徐朋】。局说:不要找我,找纪委。后来就是走司法程序:

但有几点不属实1、是畜牧局要抽检,不是我要抽检,2、撤销委托行政执法证不符,我在法制办问:是纪委在处理时撤销的。纪委处理是今年,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在二审时怎么才拿出委托行政执法证,在一审为什么说没有,复印件是哪来的,4、走司法程序是畜牧局和县委县长签字了的,不走就不管。  

还有  1、在一审开庭时我方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们一开口,审判长就说你不用说,我知道了。请问?你知道什么了,话在我口里还没说出来你就知道了,你他妈的真是天才。2、我方走错了程序,不是民事案件,我承认。但我问了法院领导【院长】。领导给我解释的是不属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说不起,走司法程序走错了,该政府处理,怎么解释。

                                                    


  
  各位网友,事发至今,南江县畜牧食品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对违纪人员是应该严肃处理,对我经济损失赔偿,、名义损失、精神折磨、不应该赔偿嘛?
那比如:那我把你爹妈杀了,我说声对不起就算了,这事就完了。不是那样的话,我就是倾家当产,也要你赔偿我应得的损失,你们不是说你畜牧局有的是关系、有的是钱。那我们就看看还有没有王法。感谢你们的关注。                                                 石成星  13219294366

发表于 2009-11-16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犯罪分子在人民大会堂、锦江宾馆向党表忠心时,心是红的,法是明的,一迈出门,心就变黑了,法变成了商品。

发表于 2009-11-16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支持你

发表于 2009-11-1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5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65432100123456在2009-11-16 10:04:00的发言:

司法腐败犯罪分子在人民大会堂、锦江宾馆向党表忠心时,心是红的,法是明的,一迈出门,心就变黑了,法变成了商品。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海底尘沙在2009-9-15 8:38:00的发言:
朋友,把重庆看看就知道老百姓能不能解决问题。这个年代就是关系的年代,是金钱社会。老百姓要解决问题是比登天还难。

发表于 2009-11-16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支持

 

发表于 2009-11-1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65432100123456在2009-11-16 10:04:00的发言:

司法腐败犯罪分子在人民大会堂、锦江宾馆向党表忠心时,心是红的,法是明的,一迈出门,心就变黑了,法变成了商品。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最可恨:拿了别人的钱没给别人办好事,没那个担方,为什么还要放解药。

发表于 2009-11-16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m53]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今年以来,我在巴中论坛、南江论坛、强国论谈、四川新闻网、各网站、报社就南江县畜牧食品局饲料监测所伪造假检测报告一事发帖,为了让广大网友客观公正地了解事情真相,我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于2008年10月24日同四川星缘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了6000套“新科”预混料。2008.10.31号办理了准入证明,此时,饲料工业办说要办资格证【办资格证,没有培训,只是收了我几百元钱,填了一个证】、并说我们必须要对你饲料进行抽检。11月27日我送“2%新科肥育猪复合预混料”样品到饲料兽药监测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我1100元检验费。【开始要收我6600元抽检费用,我不同意。后他们商议收我1100元】在12.6号我打电话问报告回来没有?说没有。又在23号打电话,监测管理所杨沛燃说回来了,你来拿,是成都发的传真。我拿到该报告后,便向省检测中心电话查询,发现此报告系伪造,并于12月24日再次到饲料监测所以《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为由,要求该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
  2008年12月25日,省畜牧食品局通过市畜牧食品局电话责成我局调查处理此事。【在此饲料工业办等3人打电话叫我回来有事,我回来后,他们才是叫我帮他们背着,就说是我自己搞的复印件,我有录音。】后来通过了很多次协商,一次是在农纪委办公室协商赔我60000元,饲料归畜牧局。当时张福阳【副局】说:行、回单位开局领导会给我打电话,一等就是三周多,我就打电话问:张局说:60000不行,50000还差不多,我没同意,就挂了电话,我就去找了县委说了情况,后来回家,在车上时,张局打来电话说;你来畜牧局我们商议,去后协商为55000元。他满口答应,好、就这样处理,又叫我等电话,一等就是几周没有回音。我又找到畜牧局局长【徐朋】。局说:不要找我,找纪委。后来就是走司法程序:

但有几点不属实1、是畜牧局要抽检,不是我要抽检,2、撤销委托行政执法证不符,我在法制办问:是纪委在处理时撤销的。纪委处理是今年,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在二审时怎么才拿出委托行政执法证,在一审为什么说没有,复印件是哪来的,4、走司法程序是畜牧局和县委县长签字了的,不走就不管。  

还有  1、在一审开庭时我方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们一开口,审判长就说你不用说,我知道了。请问?你知道什么了,话在我口里还没说出来你就知道了,你他妈的真是天才。2、我方走错了程序,不是民事案件,我承认。但我问了法院领导【院长】。领导给我解释的是不属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说不起,走司法程序走错了,该政府处理,怎么解释。

                                                    


  
  各位网友,事发至今,南江县畜牧食品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对违纪人员是应该严肃处理,对我经济损失赔偿,、名义损失、精神折磨、不应该赔偿嘛?
那比如:那我把你爹妈杀了,我说声对不起就算了,这事就完了。不是那样的话,我就是倾家当产,也要你赔偿我应得的损失,你们不是说你畜牧局有的是关系、有的是钱。那我们就看看还有没有王法。感谢你们的关注。                                                 石成星  13219294366

发表于 2009-11-1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涉及官场的事,你一个老百姓能打赢官司?你太幼稚了嘛。你以为法院硬是人民的约。那是有理没钱没权没进来的地方了。

发表于 2009-11-17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铲车在2009-11-16 21:25:00的发言:

 

   凡涉及官场的事,你一个老百姓能打赢官司?你太幼稚了嘛。你以为法院硬是人民的约。那是有理没钱没权没进来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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