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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本地新闻] 达州12岁女孩暴雨中牵老人过马路溺亡,受助老人被死者家属逼迫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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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3
现在说什么也挽救不回来的小女孩,大妈太自私想着自己的孙子,怎么想不起救她的小女孩,小女孩路走好,全川人民为你送上天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3
很能理解小女孩家属的行为,这对老年夫妇太自私了,见死不救,鄙视,看不起这种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5
首先,对失子家庭表示同情,这起事件无论如何都有人为因素的,中国人的素质太差,稀里糊涂的愚蠢的老人,你喊叫一声也不能了吗?留下这些愚人有何用?下次事件是否可以对周边的人有所关爱??感觉到寒心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5
只能说明大妈自私。自己被救,全然没想过拉着她的小女孩,只想着自己的孙子。如果及时告之他人小女孩被水冲去,小女孩或幸免一死。只怪老天无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5
人就这样,知道自己有责任,就躲起来,不去面对。你要是第一时间带着你的儿子女儿上门去道歉,说不定你主动下跪人家还不让你跪。人家因为你没命了,你就不能拿出点诚意来弥补,非要等到人家找上门来。人家找来了也是要你们道歉,逼你们道歉这句话就是说,人家不叫你们道歉,你们还没道歉?老太婆家的年轻人就不能出来和死者家属沟通?怕赔钱吧?就知道报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7
达州人是独立于其他所有地方的四川人的存在,仿佛他们好像人人都有痞子味。这不是歧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7
道德差!大妈只顾自己的命,而不顾好心女童么命。难道,这个女童该救她们,她(大妈)把自己看得也太高贵了吧!事后知道情况了,也不主动去女童家看望等等一切!这个社会真的是扶不起,牵不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7
就是老太婆叫小女孩扶她过马路,老太婆应赔钱。老太婆说搭伙过马路就不用赔钱了。真会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8
人心太黑了,见死下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59
老人有过失!应该担部分责,一起冲倒应该告知!另外城市建设、设计者、管理者也有主要责任,说明不合理,车子设计也有点责任,高度不足,人在下面会被卡起,法理、法理是既要合法,还要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0
好好想想,如果不是这个女孩,可能去世的是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0
这件事还没完没了,家长不能把自己的不幸与痛苦也强加给一个无辜老人。遣责老人的一定不是达州本地人,不了解当时雨大到人什程度,当地人车混杂,根本弄不清情况。要说责任,那政府有责,市政设施不能防犯灾情。每年汛期提前就开会制订防灾预案,仅停流于纸上。年年内涝,年年无改观。市政建设停留于重复翻贴街边地砖。还有当时雨大水急交警应强行禁止人行道过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1
我觉得老人负有不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2
都来谴责这个老年人。虽说她确实有错,但毕竟那么大的年龄了的嘛。小女孩的家属又有好高尚蛮。我也只能说没得教养,虽说他们娃儿死了,伤心得很,但也不能这样卅。都来换位思考,现在老年人的位置上,想一哈如果是你,你会咋样做,说不定你都不会内疚,连这个词恐怕都想不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4
老东西你就手上豆大一点淤青就拿来曝光,人家因为你没命了,没命了。你知道吗?为啥不主动上门道歉?非得来找你道歉你才道歉啊?你主动道歉会死啊?还是怕赔钱吧?你全家死了,我天天给你道歉都可以,天天给你下跪。我也是达州的,你照片保存了,街上看到你,也会吐你口水的,最好别出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5
我都不希望她是达州人,丢我们达州的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6
这世道是怎么了?大妈应该及时报警不应该孩子被水冲了还淡定的自己一个人走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6
下跪就不用了,毕竟人家忙着接孙子,自家孩子多重要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6
Yl

发表于 2016-8-2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惯了,自私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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