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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题报道组

[群众呼声] 【专题报道】巴中本土企业华兴房地产公司这样交房,广大业主很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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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34
华兴狗仔们,你们就是哈巴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35
黑心的开发商,简直就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36
华兴畜牲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51
看得出来,楼主这篇贴子有些常识,还是不对的。我普及一下,地下室是人防设施,只能租,不能售。如果不是人防设施,可租,可售。判断是否人防设施,看是否缴纳人防异地迁建费。开发商如果缴了,地下室又没有公摊,地下室产权属开发商。权威人士回答,等检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03
**,事实是不是擅自改大门,去看一看就懂,说无理取闹的这些人,你做了亏心事好意思说这句话吗?人在做天在看,你妈,总有一天把那些钱拿去被车撞死,不是要和别的小区比。至少你承诺了就应该实现。不能实现就不要承诺。知足?知足你老汉儿那坨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07
希望有个满意的答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11
为什么没有门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15
华兴公司是骗子,本土的吸血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19
华兴就是在坑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21
希望以后要买房的朋友不要在上华兴的当啦!黑心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24
[群众呼声网络问政] 【专题报道】巴中本土企业华兴房地产公司这样交房,广大业主很难堪!
专题报道组 2016-7-4 19:46
【专题报道】巴中本土企业华兴房地产公司这样交房,广大业主很难堪!
巴中本土企业华兴公司居然不按照和业主约定的(合同)修建,导致业主接房时很难堪!
一是“7栋、8栋”房屋之间的原本看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门修建成后门,并将改掉的部门修建成商铺,“本土”华兴建筑公司这样做涉嫌随意修改原规划方案,按照售房合同(第七条)规划变更的约定: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的,应当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并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按照正常修定规划的应当在修订后拿到规划书起10日内书面告知购买商品房屋的业主,但“本土”华兴公司至今未在这方面做出说明。
二是“本土”华兴建筑公司修建的观澜上域一期(A区)相关配套设施,根据法定要求按照小区居民入住数量修建健身场地、健身设备、游泳池、幼儿园等配套设施,但是修建的休闲运动场地、运动健身器材严重不足(健身器材根本没有),广大业务入住后,不能够正常参与健身活动,享受所谓的高档小区的“一流”服务。另外,小区幼儿园的修建本是好事,可是对外招生,到上学时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将随就读小区幼儿园的孩子的人数骤然上升,这又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隐患,小区业主财产安全、小区孩子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尚且不得而知;小区环境卫生等又如何维护诸多问题如何解决?
三是“本土”华兴公司修建的房子,费用高,业主住不起,让广大业主望而兴叹、望而却步。停车问题,停车场按照国家商品房的建造规定应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故按照规定所有的绿化、通道、物管用房、公共配套设施应属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只需要缴纳停车管理费即可停车。但,华兴所入住的不知道是(嘉兴物业公司还是信华物业公司)拟定的停车费用标准不知道从何而来,就定了小轿车停车费450元/辆·月,这个价格业主停不起车。物业问题,我们当时签合同时物业公司说的是:信华物业,而即将接房时又被告知是佳欣物业,贵公司这样随意更改物业公司,也不通知我们业主,这是在愚弄我们吗?再说这个收费,物业收费时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应该有一个收费明细,我们没有见到任何细致的收费项目,就写了个1.5元/m2·月。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我们查阅相关资料显示1.5元/m2·月的标准已经很高了,不知这个物业服务是否能达到这样的高标准。接房时还需要我们业主交的“装修管理服务费”也是一项我们所不能理解的费用,望给出合理解释,否则我们将不会交这个费用。专项维修资金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纵观以上所有资料显示开发商自始至终根本无权代收此费用。因此,全体业主有充分理由拒绝向物业缴纳此费用。这些高昂的费用让业主住不起房、看到房子却不敢接、不敢住。
四是全体业主在验收房屋时,开发商必须出示“三书一证一表” 包含:《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证书必须为原件,且缺一不可。但接房现场并未看到。
请大家多多专注,欢迎转载!为我们广大老百姓(业主)捍卫合法权益。谢谢!相关情况将连续根据报道!欢迎大家关注评论!
这是以前的规划图,与修建的大门100%变样,大门变商铺。

194 次阅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28
巴中华兴观澜上域以欺骗我们老百姓。重重给我们业主下套路唱神话

发表于 2016-7-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34
坚决维权

发表于 2016-7-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华兴公司已涉嫌欺骗。

发表于 2016-7-4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交更牛B  物业管理费还是1.7元/平米/月     搞不懂这些物业公司拿什么依据来定。政府就应该出先关文件进行限制,以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狮子大开口。   买套房子每月还交几百物管费,差不多可以租房子了。 巴中工资水平低消费还那么高,不知道政府一天在做些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47
他华兴马上就想收钱  你问他爷给不给他交吗  走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3:52
物业费从合同说的10月30日天计,接房时注意,有标准。7.3-10.30免费,,,,注意不能被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5 00:03
华兴依靠自己的口碑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从卖房开始套路就一直给消费者埋好了!所以提醒大家以后对华兴这样的黑心公司一定要注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5 00:06
华兴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华兴走狗些小心报应哦!!不要说些没良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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