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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天两天

[群众呼声] 身为纪检干部,10元钱都看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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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1 08:53
武胜法院破坏別人的财产权,就是破坏人类文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1 13:39
依法治国,应落到实处,应从纠正冤假错案开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2 09:30
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意味着任何掌握了权力的人,都不可以滥用权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3 09:52
祖国领土权益神圣不可侵犯,祖国人民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3 20:25
在一个法治国家,司法能否发挥出作用,关键在于司法是否公正,可以说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3 20:36
国际上,中国是强大的,中国领土中国人民能保护。国内中,中国公民是弱小的,私产被侵渴望中国的法律来保护!
我的合法私房被武胜法院掠夺后,武胜法院为了掩盖强占、抢夺的罪行,单方决定支付一定的费用。几年后,在该房屋的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作为法官的我依法维权,提起诉讼,武胜法院从中作梗,阻止受诉法院受理。当我向相关部门和媒体以及网络举报时,武胜法院又编造虚假信息来忽悠部门领导和网络主管,支使删除我发表的《举报》帖子。其行为明显糸武胜法院院长心虚,不敢对质,不愿担当,相关部门的官员们也不负责,置若罔闻。
法治中国的公民私产无保障,法官公民的私产同样无保障!
高呼:中国的领土不可侵犯,中国公民的私产同样不可侵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11:59
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而不是动物的天赋权利,享受财产权是人及其生存的一个重要特征。失去了这个特征,人就有可能被贬到动物的地步上,人的自由和生命就可能危在旦夕。享受财产的权利是人成为人的要件之一,是确保人被当人对待的基本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19:57
很难想象,一个连财产都得不到保障的人,其生命(权)和幸福(权)怎能平安无事?财产权是健全的人性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超越自然的必要条件,更是推进人类文明自身的必要条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20:28
我依法维权,本属并不复杂的"物权归属”问题,一跃成为官、民之间的冲突。本是法律的捍卫者,却站在了捍卫法律的公民(我)的对立面。国之耻、法之悲、民之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5 08:40
武胜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国之耻、法之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6 10:35
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捍卫者”,应当认真执行法律、敬畏法律,而不是践踏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7 11:13
再也没有什么比规则更冷冰冰、硬邦邦、毫无人情,你不遵守它,它比老虎还要可怕,当你遵守它,它就是你最坚实的盔甲和最温暖的外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7 20:47
一路维权走来,看到的是,官场上的腐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缺位缺失、才造成老百姓的艰难维权的上访之路。相关职能部门坐视不管、监管部门缺位缺失,任由下边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不作为、乱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0:09
依法治国,应落到实处,应从纠正冤假错案开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12:05
请问版主言无不尽,我有原帖吗?我一发武胜法院侵犯我法官私产的原帖不是不通过就是发出后不久就被删除,剥夺我的言论自由权。
我到处刷屏和跟帖,也是你逼迫的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8 20:47
武胜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带头掠夺,谈何公正审判?真是国之耻、法之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9 10:14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强权就压倒正义,哪里野蛮就压倒文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9 21:12
依法治国,应落到实处,应从纠正冤假错案开始。

发表于 2016-8-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为己,天殊地灭0

发表于 2016-8-10 1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武胜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职工的私产也强占、强卖,好笑吧。这就是"依法治国”中国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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