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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八达岭“虎咬人”视频首次完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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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2
应该从车内慢慢的交换位子,就不会发生悲剧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3
自己母亲都死了,还说这些晕不晕车自己清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4
毕竟死人了,赔点正常,但不可能动物园全责,对于这胸大没脑的女人,无语,我想她一定是用胸在思考问题

发表于 2016-10-1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明白人范糊涂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4
人道性赔偿,合情合理!两百万确实是漫天要价。矿工死于事故都赔几十万,何况你是责任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4
大家都有责任,和平出处理好,这是给大家一个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7
朋友们!我是这样看的,老虎伤人一事,动物园应该负全责,伤人的是老虎不是猫不是狗,请问:老虎是谁在看管?如果:老虎伤人事件都还得不到一个正确和善的理赔。真的就该请问一下共产党还有没有 天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7
要晕车就别去瑟,谁叫她自己不守规矩,把自己母亲害死,还想发死人财,咎由自取。动物园一分都不该给,血的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7
不守规举,死了就该白死,还要别人赔钱。真不要脸,该死、死、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8
那女的居然还没死,我就想不通了!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8
难自己愚昧无知造成的后果自己应担责,事前动物园应该声明过危险性,动物园不应该赔偿

发表于 2016-10-13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呢不可活还害死了子的老母亲,现在找些麻花理由狮子大开口,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8
还是交给法律来评判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8
这女的该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9
很多人不守规矩自以为是、却要别人为你的生命买单、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凭什么别人为你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9
就是,不要脸的瓜婆娘,引众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19
说实话,大家都是开车的,如果换来是我,即使要换驾驶员,我会选择在车内换位,绝不下车,伤者家属真的太愚昧无知,不值得同情,还害死自己母亲,中国法律永远都是人道主义,所以才那么多碰瓷的,非机动车在路上横冲直撞,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到了野生动物园,就应该遵守规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20
园方必须赔点钱,还必须给死去的老人立碑,写上: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母爱。这也是一位可悲的母亲,她为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女儿而付出了生命。)这个故事应该写进教科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20
背时 不收规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1:20
不遵守园区规则,不作死不死,责任自负,动物园无责,不别承担经济赔偿,但园方作为人道考虑,自愿承诺一定的费用是高恣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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