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我来瞎扯一下。某场所被停业整顿,老板眼见消防问题严重过不了关。赶紧挂牌转让。一阵忽悠,大部分钱到手。然后新来的发现问题,尾款不给。老板立马去法院告。法院只看合同,判定老板胜。且问,这一个被停业整顿的场所如何能转让?除非新来的是傻子,要么就是老板隐瞒了重要事实。更何况,这场所还是被抵押的。法院几乎是在帮忙洗钱了,因为这样一来不合法的也是合法的了。学习了啦,,还可以这样。你还别说,本人无聊去百度一下,隐瞒真够成诈骗。公平的说,至少这合同也应算无效合同。还不懂么,现在法院不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而是在维护法院的面子。那位律师跟本人一样无聊可以试试接手。这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纠纷问题了,这都成了民告官了,如果胜了,铁定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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