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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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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5
在城市内养大型宠物的,确实应该约朿管理。法院判的又合情又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6
支持法院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6
老年人谁没有骨质松疏松,这骗钱的技术实在是高,法院也会判,吓摔倒了也能赔偿14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6
我就特别怕狗,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封了七针,上次在我们小区也是一个男的遛狗,是那种很大的那种!我很怕,当时那个狗主人还说有那么夸张吗?自己遛狗不拴好,看到人,狗比人还激动,你说怕不怕。这些人一点都不理解人!还一副自己养狗还是大爷的感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6
一只小小发斗 引起这样大的风波 记住出门带牵引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7
该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7
我上次在银行门口,一只很大很高的狗直接向我跑来,我吓惨了,我直接退了好几步撞在墙上,不过更奇葩的是,狗主人带着藐视的的眼神赏了我一句“不就一只狗,至于吗?(注:狗主没有用犬绳,当时我吓哭了,狗主唤着她家的狗儿子,又藐视了我一眼,走了,我感叹这位姑凉的母爱,人命在她家的狗儿子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7
我不主张养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7
直接打死恶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7
直接打死恶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8
小区应禁养猫狗,对环境卫生好一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8
狗主人应该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8
小时候就被狗咬伤过,到现在还留下了很大一块疤痕,现在我女儿也很怕狗,每次跟她出去只要看到狗,我的手就要被女儿拧伤,晚上出去散步到处都是狗,现在都不敢怎么出门了,满大街都是狗,觉得赔偿少了,觉得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严查制止那些养狗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9
新的碰瓷方式出现了,喜闻乐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9
赔得太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9
一个骨折就14万多,要是人没了那不就几百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9
这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40
我对法院判决完全支持,狗使终是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40
小区养狗污染环境污染空气,随便大小便,养狗的狗主人都把狗带出来大小便,现在空气本身就不好,市民们还养那么多狗来污染,你要养就养你家里别出来污染空气和吓人,这次算找到主人家,要是找不到怎么办,狗主人不认在呢?要是被吓出心脏病出意外怎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40
好!让你装逼记得下次把你爹用绳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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