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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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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7
该赔!现在越来越多养狗的人出门遛狗都放敞的,几乎很少有人拉着,吓着路人,狗主当然该赔!而且应该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8
该赔   赔的理所应当。

发表于 2016-8-2 1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哇!{:4_112:}那以后碰瓷的都不用找车了,要碰瓷直接找没拴绳的狗!
碰车的瓷要是遇到脾气大的司机,整不好连命都丢了!
碰狗的瓷,就算运气不好,顶多也就打针狂犬疫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9
现在都喊狗狗,叫幺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9
现在都喊狗狗,叫幺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0
应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0
判决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0
因该赔偿,否则,养狗人太放荡了!对狗不拴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1
小区美丽,往往遍地狗屎!严禁小区里面的人养狗养宠物,还小区一片净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1
宠物狗又不是大型犬只,这个太婆又不是幼儿,况且犬只并没有挨到她,骨质疏松症也要算在狗主人头上,比碰瓷可恶!更可恶的是有这样一群瞎逼逼的评论者,自己觉得高狗一等,其实在做人方面赶不赶的上狗狗真不好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3
哦,以后老太婆,老太爷,碰瓷新理由,看狗的注意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3
要看是什么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4
远离老太太,不是扶就是吓的。法律让人不得不淡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4
养犬人应该要有公德心,遛狗用牵引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5
判得好,小区养狗已成大患。随处大小便,电梯经常有狗尿,己成很多小区特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5
我之前在成都成华区的时候有也被吓的经历  因为本人一直害怕狗  我身高160一次散步  有一只差不多有我一半狗   叫着向我快速跑过来   并且也没有栓狗链  之后狗主人并没有表示歉意   还一副得意的表情太恶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6
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7
。这次龙泉法院法官、是一个合格法官。应该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8
这种人,狗都比她珍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28
应该脑壳没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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