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南部县皂角乡长树岭村驻村乡干部李松、社长李子云等以修塘(扶贫项目)为由,未与年近古稀的低保户村民协商同意,无视其提出的保留必要树木的合理诉求,发动村民(未认真评选,每户留1000元,余款上交修堰塘)违法强砍其树木,在上级明确未协商一致不能砍树的情况下,多次欺压老人,砍掉大量不需砍的护塘果树、柏树等重要树木(已栽种30多年),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严重破环生态环境。
老人自1980年起为了绿化环境和保护堰塘坝安全,响应国家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政策,在地边和堰塘外坡栽种了大量果树等树木。为了绿色生态环境,尽量保护树木,多次向县林业局等主管部门反映,林业局明确需要经双方协商,不能强行砍伐。
2016年7月22日,老人要求协商,对已砍树木予以合理补偿,乡领导调解同意停工协商。7月25日双方协商未一致。当日下午,老人向县林业局等部门再次反映,请协调解决。向县信访办反映另一事:老人房屋是1980年所修,年久破败急需重建。需要村社盖章,但李子云不盖章,要老人同意砍树,并把其儿子一家3口(户口在外地)的公路集资款4500元上交后才盖。老人向县纪委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并请协调解决。7月28日上午,李松和李子云等带领村民开始强行砍树,引发冲突。民警出警阻止,但社长带头砍树。而李松一直在在远处看热闹。当日下午,老人紧急向县政府县委县纪委反映,请求调解。纪委不受理。
县林业局长到场处理,意见:在未协商好之前不再砍树。但7月29日上午,李松和李子云等强逼老人同意把堰塘外坡树木砍完(均不需砍)。当日下午,记者前往采访。李松、李成和李子云等带领村民进行围阻(都享受精准扶贫款,每户保留1000元扶贫资金,余款上交修堰塘),同时辱骂老人家人。当时县扶贫办专门电话告知李松要保护塘坡植被。但8月2日李子云再次强砍老人地边树木。
事件中,老人所栽树木30多年为固坝和绿化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遵循谁栽种谁经营谁受益原则。理应奖励。
含有以下问题:
1、乡村干部涉嫌夸大工程,小塘大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
2、乡村干部在无采伐证的情况下强行砍树,违法林业法。
3、老人所栽树木30多年,未经协商同意被强行砍伐,村干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4,乡村干部多次违法组织村民强行砍树,威胁辱骂老人属暴力侵害。
5、现场民警阻止,干部仍然强行带头砍树。无视法律。
6、砍树趁老人子女不在家,强逼老人同意砍树,欺压老人。
7、乡村干部无视上级政府部门明确要求不砍树,依然继续违法砍树,视法律为儿戏,公然与法律对抗。
8、强行向非本地户口村民家人受集资款,非法集资。
9、无理不审批村民修房手续,无视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渎职。
10、非法阻挠记者新闻采访,侵犯采访自由权。刁难说公道话的记者,侵害公民言论自由。
9、乡村干部不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挪用扶贫资金修堰塘。
11、无视国家保护环境相关政策,大量砍树,绿色防固林变荒坡,严重破环生态环境。
保护树木就是保护环境。在依法治国的当下,请上级部门对此事中违纪违法的乡村社干部予以查处,维护被砍树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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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角乡政府已于8月1日进行过回复,
关于《南部县皂角乡村社干部发动村民强砍村民树木》帖文的情况说明
http://www.mala.cn/thread-1380750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