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全体网友答复反馈。质凝有两点,一,涉嫌个人行为,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集体行为,如是也有信访答复文号。二,该方案已通过五次(明明四次)债权人会议,进行通报,现正在征求意见中。不明确指什么方案,全体债权人要求把薛风益剩余全部资产拿出抵债,划资产确权,然后统一招1骋管理公司经营。请答复。三,如60%以上债权人同意(指啥子又不明确)该化解方案,将予以实施。暗语又指啥子,如不同意该方案处置原则,不再实施。债权人可依法通过其他程序维权。忽悠大家表叙不清楚,不明确什么方案。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面答复百分之六十债权人,以什么为定律,基数,是以建设局登记的人数为基数,还是以公安局报案251人为基数,或者是以四天开债权人通报会登记的为准,必须表达清楚。景秀江南项目债权人本身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的43人,向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251人,于2016年1月12日立了案至今未结I案。按国务院规定由公安局牵头负责落实,为什么不交由公安局依法处置。亲朋好友的钱也抵了,确实应该交公安局了,清薛凤益的资产你们说没手段,没这个能力,完全是一个推责任的答复。我们全体债权人/的诉求要联席会议纪要,落实锁定债权债务金额,人员名单公示张榜,划资产确权到户,个人,然后统一试运行。答复是一个莫蝴的答复,行政乱作为,应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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