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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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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3
小偷说死车主无罪才是正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3
打死了人是该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3
你寃什小偷车,应交公安机关,打人致死应成当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3
所有的国人们大家都注意了,谁也不用再去工作,上班挣钱了,全国人民都去国家政府官员家中去偷強他们的财物了,因为这是中国合法的工作,就算是被打伤打死都会有法律保障的陪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3
要是有人奸污此法官和律师的老婆,那她们应该配合啦?什么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送个小偷两个字“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又发生事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假如小偷骑着偷走的车(没刹车),出了车祸后会不会怪车主没给小偷一辆好车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不看了,看到冒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那你下次遇到小偷就把他打死吧,真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要是小偷偷了法官老婆。法官知道怎么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死的好,说这句话之后心中大快,你们是不知道啦!我的车也被偷了 ,也是吸毒肝癌晚期偷的,警察也拿这些偷车贼没办法!我们小区一个月来被偷二三十个电瓶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喷子们,你们懂什么是法么?只知道自己一厢情愿觉得自己多正义,都是没有法律意识的体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那天是小偷偷东西招呼一下就可以了哈,不能打骂,还有没有公平了,这不是助长小偷行偷的行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应无罪,小偷应该是属正常死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我的天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4
谁特么知道他有没有绝症,人家赚钱不易,他去偷别人?是我我也打,等我报警,,,,呵呵,警察到了人早就逃之夭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5
大盖帽来两头翘 吃了原告吃被告 为何判的这离谱 大爷不懂民疾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5
打人当然不对,应该是抓住了报警。人倒地了也应报警冶疗,他是故意伤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5
现在法律是他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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