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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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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大家都可以去做贼了,专偷法官家。最好偷他家老婆,女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这样的法律。社会更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我想请问,既然已经癌症晚期,这种状态就算没死,难道让他继续去偷东西吗?刘某居然被判了3年,这尼玛币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这么多人骂,说明这判决真有一定问题,为什么没人管?中国真该弄一个百姓陪审团,一定程度考虑陪审团的意见!不过这恐怕还得中国发展几十年,法律才能这么完善吧!这人的家人应该闹,闹的全国热议,估计才有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病态的法制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小偷最可恶!吸毒不改活在世上也没有意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小偷该死  死一个少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29
天理何在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我也恨小偷,但小偷之死是车主殴打导致的,三年缓刑我觉得合理,毕竟人死了。说小偷该死,说国家这是纵容小偷的,还有上升到爱国高度的人,是不是应该理性点
?虽然不懂法律,但按常识来看,小偷也不可能判死刑啊。何况车主,网友又不是执法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法律是保护小偷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哎,这法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死者为大,再错不可致人于死地,本来就想死借助别人的行为来找死的,对行为者法律应从轻发落,这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互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请问你看过周星驰演的审死官没有,里面有一段就是有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打了一顿,两天过后就死了。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今天我把你打了一顿,等个10年8年的你死了,也要怪我,一口认定就是我弄死你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在中国,人人平等。不管他是杀人犯好还是平民都有人权。即使对方犯法,我们也要顾忌到对方的人生安全,这才是正当防卫。反之就不一样,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你没有权利决定别人任何过错行为。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制约这些同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什么鸟法院,中国的法律是支持盗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奸臣当道 无能昏君 谁愿与吾揭竿起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0
我国是什么法律,好像是,允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好人難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31
不应该判车主的刑、小偷本来就是要死的人了、癌症晚期、车主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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