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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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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3
车主自我保护也需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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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3
什么法官,依据什么判的,有点社会常识不,这样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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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贵州毕节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3
法官真的不懂法了,这样的例子很多,强奸的人把jj整断了说女人不配合,这个社会的法律是专门为保护犯罪人定的,因为社会太平,法官没事干,就没有外水!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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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3
偷盗固然不对,但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人家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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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这法律我也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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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小偷 是可恨 但你把人家 打死了 好不报案 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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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判个防卫过当,假装教育下就行了。判刑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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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假如我被多人打。我逞别人不注意。反抗打死人了。我应该是个10多年以上。如果我被打死了。对面谁打死我的无法追究。人多。呵呵毛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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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重庆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如果说非要有漏洞,就是法律可做出相应对等的补偿,判刑是必须的,但必须做出经济和名誉补偿,不能定位杀人入狱,而是义务劳改,并补偿等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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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重庆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如果说非要有漏洞,就是法律可做出相应对等的补偿,判刑是必须的,但必须做出经济和名誉补偿,不能定位杀人入狱,而是义务劳改,并补偿等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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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这法官是有病吧,是不是以后小偷都不犯法随便偷,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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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雅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事实证明遇到事只能躲不能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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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我觉得他应该不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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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浙江杭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4
打人是不对的,小偷偷东西应该报警,让执法人员来处理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这小偷真可恨,患了绝症还要去偷东西,是不是碰瓷,不过现在的法律都用来维护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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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贵州遵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5
狗屁法官,尼玛小偷又不是弱势群体,在那种情况下不管是谁都会冲上去制止,一但冲上去了肯定会发生冲突,不是你把小偷打一顿,就是小偷把你打一顿。照这法官所说以后遇到这种事难不成上去先问一下小偷有没有疾病,拉拉家常,这不扯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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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5
我个人认为,小偷该打,但也要注意,人都是有命的,你知道别人在地上趟着了,那你为什么不报警呢?人都有七情六欲吧,我个人认为法录太轻。别人也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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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5
这国家没法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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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5
本来就有病,为啥还怪到车主头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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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5
我觉得判刑有点严重,拘留半年,几个月就可以了,或者给死者家属一点补偿,毕竟也是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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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55
要死的人还连累旁人,这人该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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