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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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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3
南京法院: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3
建议那些贼人就该到法官及达官贵人家去行凶,因为他们都乖乖的任人宰割,要是整死了歹徒,他们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我也呵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4
意思是小偷偷东西让他偷咯,他走的时候,还请他走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4
法官他家也是小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这个年月,闲事少管,走路撑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那老龟儿子更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要死的人就可"胡作非为"照这样断案,得了绝症犯了大罪,公安都不办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要死的人就可"胡作非为"照这样断案,得了绝症犯了大罪,公安都不办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什么破法律啊,法律就是这样来保护偷的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法律保护小偷是对的,这样小偷多了警察和法院就不会失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贼人有命偷车,我们应该看着他偷?难道上去说服教育?还可以带他到医院检查一下,是否有癌症?法律死,人是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5
判得比较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小偷死了活该,而且好害了车主,为民除害小偷可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小偷该死,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现在的法律都护着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可能是被别人害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非常狠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艹你女马的法官,你女被强碱的是不能反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东西没有被偷过的人,是理解不到那种感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6
国家对贼定刑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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