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强调:让农民失地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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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0-19 15:04:23 |
17日,省委、省政府在南充召开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省委副书记、省长张中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奋力推进“三个转变”,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秘书长郭永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副省长陈文光出席会议。
张中伟在讲话中说,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高度重视,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也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他强调,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各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要站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不断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张中伟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建立起长效机制,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重点:一是住房。要确保目前尚未安置的群众在年底前有房住。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拆迁安置房屋建设要超前进行,原则上不搞过渡房;确需过渡的,要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二是补偿。要确保在年底前将拖欠的补偿费及时足额补偿到位;各级财政要保证将土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进一步完善征地手续和程序,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增强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补偿安置方案要及时向群众公布,严禁发生新的拖欠、截留、挪用。三是社保。要从土地收益中划出部分资金,建立征地调节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地无业农民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并逐步推行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四是就业。要切实将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再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就业安置办法。
李崇禧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目标,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通过加快发展解决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重点解决好住房安置、征地补偿、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化解突出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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