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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济南公安不给名字中有“珮”字的新生儿上户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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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凯迪网络“猫眼看人”发布了《[转帖]公安打不出[珮]字,让市民给娃改名》的帖子,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到晚上9点30分有14333个点击,351个跟帖回复,绝大对数斥责济南公安的作法。但是笔者认为济南公安的作法是正确的。

       秦始皇的伟大贡献就有统一中国、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书同文”;但我绝不否认秦始皇是暴君,“焚书坑儒”钳制文化等等滔天罪行。一个国家文字要统一,要规范,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生活的需要。

      建国几十年的文字改革——简化汉字、规范异体字、推广普通话、推广拼音字母等等。经过50多年的文字改革,汉字总不能经常变动,2013年汉字规范化改革基本告一段落。国务院2013年6月5日以国发〔2013〕23号文件公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收集的8105个汉字为通用规范汉字,表上没有的汉字就是冷僻字。《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8105个中确实没有“珮”字,就是国务院认定的冷僻字。国务院强调:“《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这就是尚方宝剑。为执行国务院的指示,公安部专门使用的改名用电脑软件上当然打不出来“珮”字。民警解释说,所谓冷僻字,指的是不在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里的字。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如果宋先生执意要给孩子起“珮”这个名字的话,确实没法落户。”济南公安的作法是正确的。相反,医院开出的出生证明是违反国务院规定的,是应该严肃批评的,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应该好好反省。术业有专攻,大量网友斥责公安,实际上攻击了国务院,但由于都不是专业人士,情有可原。
   
      汉字博大精深,《康熙字典》收集47035个汉字,《汉语大字典》收集56000多个汉字,《中华大字典》共收集了13430个汉字,《现代汉语词典》11806个汉字,《新华字典》10086个汉字。1999年的国家标准《GB13000.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共收集了20902个汉字,并按笔画顺序为这20902个汉字编了序号。但是通用规范汉字只是国务院公布的8105个,改名字也只能在这8105个字中选用,所以主贴和跟帖中讲的反对的道理统统没有效力,只是学术论辩而已。
   
      《通用规范汉字表》在国务院公布以前,就在国家语委网站较长时间上公开征求过意见。现在木已成舟,再闹无济于事。当然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向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国家语委)反应,在国务院没有正式修改以前,公安部门能够改变吗?
   
       就事论事,不需要借题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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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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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并不等于规定必须且只能以此为准。

”珮“ 字完全可以用现有的汉字输入软件打出来。

另:《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这就是说,公安机关无权要求公民改名。

 楼主| 发表于 2017-3-1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但是请注意:“依照规定”这4个字。比如不准用英文字母取名,2013年国务院《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不准再使用8105个规范汉字取名,这就是规定。原来姓名中有“珮”字的不需要更改,新生儿上户必须执行新的规定。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你能自由上街示威游行吗?执行这些条款都有具体规定,不要书生气十足!

发表于 2017-3-1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珮这个字,把它作为冷僻字不列入《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专家脑子进水了。汉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用的少并不意味着它就无用。文字是有生命力的,人为的把汉字分为“通用字”和“冷僻字”加以限制使用,这种阉割行为最终会导致汉字的死亡。

发表于 2017-3-15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珮!
怎么就打不出来?我用部首加笔画输入法也照样打出来了!用拼音输入法也打出珮字了!

发表于 2017-3-15 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17-3-14 23:40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珮这个字,把它作为冷僻字不列入《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专家脑子进水了。汉字是中华 ...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7-3-15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战立克 发表于 2017-3-15 06:43
珮!
怎么就打不出来?我用部首加笔画输入法也照样打出来了!用拼音输入法也打出珮字了!

“珮”字确实可以在电脑中打出来。但是公安部门制定的取名的专用软件上打不出来,因为这个软件只收集了《通用规范汉字表》中8105个通用规范汉字。

 楼主| 发表于 2017-3-1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17-3-14 23:40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珮这个字,把它作为冷僻字不列入《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专家脑子进水了。汉字是中华 ...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多项重要的汉字规范,主要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汉字简化方案》,《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这些都是以国家部委发布的。只有《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国务院发布的,是尚方宝剑,顶层设计,标志60多年汉字改革基本结束。虽然是专家制定的,但是是在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下制定的,最后由国务院公布的。要修改补充,解铃还须系铃人,还得国务院下文,公安部门没有这个权利,我等也不能能改变这个现实。

       比如繁体字“貝、華、漢”很多人都认识,但是有了简化字“贝、华、汉”后,他们就在一般应用领域停止使用;还有异体字“布、佈”“占、佔”“拿、㧱”等等,前一个确定为通用规范汉字,后一个在一般应用领域停止使用。

       取名属于一般应用领域,所以必须以《通用规范汉字表》的8105个汉字为准。

发表于 2017-3-1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化字只是把字简化了,字的性质并没有改变,无论繁简都是同一个字。现在使用的简化字60%来自历史上为了书写方便约定成俗的简化字,把简化字作为规范文字基本不影响对汉字的使用。规范异体字属于“书同文”的范畴,即一个字如果有多种不同的写法,在通用范围内规定只能有一种写法。简化字、异体字与“冷僻字”属于不同的概念,与禁止“冷僻字”的使用更没有一点关系。

发表于 2017-3-1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3-15 08:51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多项重要的汉字规范,主要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汉字简化方 ...

      珮不是繁体字,也不是异体字,在讨论珮是否属于“冷僻字”时把繁体字和异体字拿来说事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7-3-1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珮这个字很好打 啊

发表于 2017-3-1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每个汉字都独立承载着大量的信息。比如珮是古代人悬挂的玉器,仅仅在这一个珮字里就蕴含了中国古代礼制、装饰、工艺、审美、地理、经济、价值观等大量信息。现在很多冷僻字只在姓名中才能看到,这既是传统文化的感应,也是中华文化流传的一种方式。再说珮这个字很美,看到珮就仿佛会听到玉器相碰产生的清脆叮咚之声。以珮为名寓意着美好和高洁,在当下人情汹汹的粗俗社会中尤其有着现实意义。禁止以珮为名实在没有道理,所以古人精辟的总结了一句话叫“肉食者鄙”。

 楼主| 发表于 2017-3-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友的支持,点击浏览了我的帖子,并在跟帖中发表了很多意见,促进了学术交流。现在对网友跟帖进行答复,一般情况不再回复了。

      请某些网友看清楚主贴再回复,不要信口开河,借题发挥。
   
      主贴上说的是公安部门根据《通用规范汉字表》专门制定的电脑软件的字库是打不出来“珮”,因为字库里只有8105个通用规范汉字,不是说你我的一般的电脑上打不出来。你我在电脑中能够打出“珮”字,不是你我比办理入户的警察高明,这些警察自己私人电脑也能够打得出“珮”字。你我由于分工原因,没有资格和条件使用公安部门根据《通用规范汉字表》专门制定的电脑软件。2013年出版的中型字典《通用规范汉字字典》,只收集了8105个通用规范汉字,定价是《新华字典》的好几倍,但是这个字典就没有“珮”字,也是这个道理,因为书名就写了前提“通用规范汉字”。
   
      从1978年12月到现在出版了7个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佩”有三个义项,但没有介绍专门“珮”这个字,只是在“佩”字后用括号表示“(②珮)”,也就是说“珮”是“佩”的异体字,而且“珮”只是“佩”的二个义项:古时系在衣袋上的装饰品:珮玉。   
   
      1980年出版的《辞海》240页解释“佩”字三个义项,并解释“佩”字打头的词语16个,共有近2000字;1210页“珮”的全部解释如下:(pei 配)同“佩”《楚辞·九章·涉江》“被明月兮佩宝璐。”连标点一共20字左右。这说明“佩”同“珮”是同音同义的异体字,且“佩”的词义更多,“佩”完全可以代替“珮”,但是“珮”不能代替“佩”。
   
    文字改革为了减少汉字数量,减轻使用者的负担,对异体字进行规范。每组异体字只保留一个作为规范字,所以“佩”作为规范字,“珮”是不是通用规范汉字;再比如“拿、㧱、挐、拏”,这4个字是读音、意义完全相同的异体字,现在只保留“拿”作为规范字,其余3个就取消了。和简化汉字一样,国家批准的简化字是规范字,繁体字就不是规范字,在一般应用领域不再使用,所以身份证不会出现繁体字等不规范的字。当然在特殊领域:比如文物古迹;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也可以继续使用繁体字等不规范的字。

发表于 2017-3-1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3-15 19:30
感谢网友的支持,点击浏览了我的帖子,并在跟帖中发表了很多意见,促进了学术交流。现在对网友跟帖进 ...

      如果如先生所说“‘佩’完全可以代替‘珮’,但是‘珮’不能代替‘佩’”,那么“‘佩’同‘珮’是同音同义的异体字”的结论就不成立。建议先生去补一下课,弄清楚“白马非马”的道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难免不误人子弟。
   

 楼主| 发表于 2017-3-16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在16楼回复中说了,一般情况下不再回复了。现在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人才“正在拿你”,不得不再发一帖回复,
      我的依据是:《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版861页、2002年增补版957页都是这样写的:佩(②珮pei①佩戴:刀|腰~盒子枪。②古时候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玉~。③佩服:钦~|这种精神可敬可~。——    这就是单字条3个义项,后面还有6个多字条的义项省略了。此外根本没有收入“珮”字。
       再摘录《现代汉语词典》前面的凡例的“二  字形和词形”: 4.本词典单字条目所用汉字字形以现在通行的为标准。异体字(包括繁体字)加括号附列在正体之后。括号内的异体字只使用个别意义是在异体字前头加上所适用的义项数码,如:彩()。
       这部词典是由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吕叔湘先生和丁树森先生带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应该是权威的。
       你如果先生认为不对,把你的依据讲出来,光说大话不能以理服人。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研制,从2001年开始,历时12年,先后召开学术会、审议会、征求意见会100多次,参加讨论的海内外专家学者5000多人次,前后修改100多次,其间2009年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征求公开意见。最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文件,在先生看来是“肉食者鄙”,但可惜先生不像曹刿一样,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挺身而出,大显身手,当然确实缺少伯乐,以至于木已成舟,国务院批准了这个“肉食者鄙”作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想来先生还有回天之力!

      既然先生都认为国务院批准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都是“肉食者鄙”作出的,那么由学术界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就更不放在眼里了。

       当然警察的解释把“珮”说是生僻字不准确,应该说“珮”不是通用规范汉字,因为《通用规范汉字表》的8105个字中没有“珮”字正如很多人习惯说的“退休工资”也不准确,这些年官方文件都叫增加养老金,退休了就没有工资,只有养老金。如果是退休工资,上了3500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6:34
支持,现在有许多给孩子起名太奇葩,有的专门从康熙字典里找冷僻字,制造文字混乱,所以公安机关禁止使用冷僻字做得对。

发表于 2017-3-16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hehe
发表于 2017-3-1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3-14 23:28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 ...

按你这说法,法律是没有用的。游行示威有法律规定,却不准遵守。那么,逻辑地讲,《通用汉字规范表》虽然是规定,也不能遵守。

于是,请解释警方为何遵守某些法律而不遵守另一些法律?

再者,“依照规定”这个修饰语只能约束后面的表达,而不能约束前面的“有权决定、使用”。这个简单的语文常识你竟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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