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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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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的朱某醉酒骑电瓶车回家,撞上陈某停在自家门口的轿车后身亡。朱某家属认为陈某应担责,遂起诉索赔40余万。调查发现,陈某的车停得没问题,离旁边的道有50厘米,不影响通行,交警也认定朱某全责。←所以你觉得这事会怎么判?

>>判决:死者家属获赔偿10万余元

法官:陈某的确无责,但道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先由交强险赔,不够的部分,即便机动车没过错也要承担不超10%的赔偿责任。因陈某还投保了商业车险且买了不计免赔,最终,法院作出由保险公司赔付10万余元的判决,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无责也要赔钱?这事网友想不通

陈某的遭遇被披露后,迅速成为今日热点。检索资料发现,类似案例真不少:

上海:2016年9月,一老太违章乱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大巴车轧死。事后,大巴车司机承担40%责任。
浙江:2006年,一老太走路太急撞上路边停着的面包车,后因颅脑损伤死亡。面包车主被判担责一半,赔偿近20万元。

>>网友热议:机动车主也是弱势群体

无责该不该赔偿?支持方认为,人死为大,道义上理应赔偿:

@万爸爸:交强险就是干这个用的。人都死了,没责任也尽量补偿,没毛病。

但更多的网友认为,这是在助长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

@水云伊雨:这就是规则公平与否的问题,开车的应注意,但行人和非机动车也不该乱闯啊。
@双生墨离殇:谁弱谁有理啊,这不是在保护弱势,是在纵容。
@灰来灰去:相比个别行人和骑电瓶车的,机动车主才是真弱势群体。

对此你咋看?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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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7:00
现在的人太坏了,史无前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7:02
你玛要撞路边崖壁上撞死也要找山神爷赔偿?对于这些恶棍,只有打出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7:04
是许多葫芦僧法官奇葩判决导致了恶人之嚣张!这些无良人家多碰死摔死光才好!法院坚决不受理,再判它们讹诈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01
尼玛的,这神马世道!这就是反应我们国家法律的不健全!真TM啃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05
酒后驾驶超40码的电瓶车。造成别人财产损坏,应该赔偿,保险公司是赔了,但下年度的保险费增加了由谁付,车主应该起诉,要求赔偿其汽车修理费,精神损失费,下年度超出部分保险费,合计11万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2
竞然不合法当然也就不合理,要不法律就成了摆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4
为什么有哪么多碰磁的?就是因为有此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6
在路上摔倒的都该找路政索赔。可悲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7
真是奇葩!喝醉了撞上别人的车,车还不挡道还要判别人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7
真是奇葩!喝醉了撞上别人的车,车还不挡道还要判别人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8
水清则无鱼,人贱则无敌,什么狗屁交通法!我就是亲身经历了的!想想都来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8
瞎判

发表于 2017-3-1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8
葫芦官判葫芦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9
坑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9
狗屁不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9
这就是中国法律,恶心,真正的弱势群体真的有法律保护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29
哈哈哈哈哈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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