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4
无责就不用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4
这叫什么法制,电瓶车撞了人然后死了、被撞的难道也要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4
这样的法律只会让社会秩序更加混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18284080486,照法官这么判?那么国家交通部也应担一半的责任,因为你不修公路他的电瓶车就不会撞汽车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真的悲剧了,搞笑的吗?什么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要是撞到别人的房子死了,那不是要房主赔吗?理由何在 ,大家来评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没天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一点都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要是撞到别人的房子死了,那不是要房主赔吗?理由何在 ,大家来评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关系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这法律就是拿来玩儿的。完全不可理喻。守法公民毫无保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酒驾的还赔?也对,要不是你的车他就不会撞上也不会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此案根本不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5
此案根本不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6
坑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6
这个法官可能是死者的亲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6
电瓶车经常走机动车道,出事了开车的人还是要赔钱,都是这些法律惯坏了这些不守交通规则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6
即然有法律法规,机动车不应赔偿。不担责也赔。要交通法做啥。不论怎样群体。应衣法办事。不然法律显得空白!!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6
平等平等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什么是弱势?什么是强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8:46
都他妈的自己找死。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