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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大爷摔骨折状告推车经过的路人,法院判路人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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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0
无过错赔两万,有点不能接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0
感觉现在的老人,不,很多人,为了利益太不要脸了,法律都是空的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1
好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1
李阿姨没有过错,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1
这有什么嘛,,,一群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1
卧槽,以后看到倒下的,必须远离远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1
扶不得,推不得,帮不得,中国的老人帮不得,不是我们不想帮,而是不敢帮…这样的法律是在磨灭中华5000年的传统美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1
看到你不爽,恰好你经过,就是你的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2
还有谁比这法官不要脸的。既然无过错就不该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2
现在这社会有些事真是瞎扯,自己走路不长眼睛碰到别人怪别人,摔倒了怪路,怪政府。碰到没有动的汽车怪汽车。自己永远没错,碰瓷就好产生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2
所以现在遇老年人离远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2
中国的法律是支持恶人,严惩好人!这是基本规律!制定法律的人的初衷只怕也是要达到这样的效果!这样长久下去,中华民族就必然沉伦下去了,还能与美日等国竞争?美日等国可安心无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2
所以说自求别遇上这样的破事,否则只能认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2
现实的社会告诉我们     走路也好开车也罢都要离老人小孩远最好越远越好    即便是有人受伤躺在路边也不要过问    否则后果很严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3
你不杀不忍伯仁因你而死,没有过错不到表没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3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惩好扬恶,太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3
坏人变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3
这个社会怎么了,没过错都要赔!走在人多的地方,难免要人碰人,碰到一个人就要赔钱,那去医院、火车站、地铁站这些地方那不是很危险,随时随地都要挨倒人,那倾家荡产都有可能,强烈要求国家匹配相关资源,可以在家办公,办事,以免造成危险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4
哎,我都不敢出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14
毛线,什么事训,没过失,就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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