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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大爷摔骨折状告推车经过的路人,法院判路人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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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中国口口声声说依法制国!现实是开车的怕摩托车!摩托车怕自行车!自行车怕走路的!法院是不讲法的!这个国家!人人自危!所以老人倒地没人扶也就不奇怪了!去他妈厉法制!用屁股定客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切TMMP的GJE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没过错,为什么要赔钱?脑残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到底是法制还是人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是哪个混蛋法官判的案子?凭哪条要赔两万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无过失就不应该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法院这个判决把我吓到不敢出门了,我要告法院,申请赔偿损失费10万!虽然法院无过错,那么损失由我和法院承担,法院补偿我2万元就可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得道理了!为啥那些大明星,有钱人都转户籍了,这是聪明的,那是因为中国人在自己的地盘都会被欺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狗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狗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0
中国社会就是这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1
无过错,就不应该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1
做这种事比上班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1
做这种事比上班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1
卧槽,,配你麻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1
碰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1
他应该找修路的人,就是那路没修好导致摔倒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2
不知道有没有砖家来解感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2
这是支持碰瓷的判决啊!按此判决理论,几个人自己走路摔倒马路上,该马路管理人市政府部门赔偿,走路碰到墙上,该墙壁所有人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2:22
没见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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