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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大爷摔骨折状告推车经过的路人,法院判路人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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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0
我家儿子小学一年级,某天偷偷带了个玩具去上学,结果被同学偷偷拿了,结果被我儿子发现了,结果同学也很彪悍不还他要不回来了,我的玩具你不还我我儿子肯定不乐意要抢回来啊,结果我儿子更彪悍一不小心把同学脑袋瓜子弄破点皮流了点血,对方家长是带去医院又是ct,又是破伤风,又是找我消炎药整出八百多块钱让我家赔了,还得承诺三个月脑袋没问题,鼓励现在的孩子啊都去当小偷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0
老年人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0
天朝的法官,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0
中国的司法就是被这些人这么搞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0
意思让你们注意点,不是自家老人都离远远的,动不动就要你几万,谁造的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0
公道在人心,只有自己去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成里人套路太深,我还是回乡下吧!我家自行车家传的物价之宝,要求大爷赔偿“擦刮费”一千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无过错还要赔钱,我我我……我以后不敢出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不合理的,大爷摔跤自行负责,走路要看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过去书上的故事就应验了我们的现实社会,这就是我们以前学过的一篇文章《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虽说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尊老爱幼!但这种老人早死早投胎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这以后还敢出门?真尼玛的坏人变老了!现在的法律有些时候真的就是个呵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好尼玛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1
好尼玛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2
无过错还赔?!!可笑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2
疑罪从无,我们国家何时才能加上这一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2
无理由的判决,自己推个车走在路上都不安全了,那就只有坐在家里一天不出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2
判定的根据是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24 13:12
既然没过错为什么还要赔钱?是看不懂哦

发表于 2017-4-24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大街上随便一趟就可以挣几个月工资,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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