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网友黄色的”: 你好!你在本论坛所发的“南江县背二哥女孩爷爷自杀后,家属取遗留存款遇邮政和村委刁难”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南江县赶场镇白马村三社村民乐天明(今年3月乐天明已故,当时镇、村已进行妥善处理),全家现有2户4口人,乐天明妻子李仕英长期在巴中带10岁的孙女读书;大儿子乐顺志患有精神病,目前在院治疗;二儿子乐长江系个体户,在巴城做家电维修。 5月15日上午,乐长江母子二人前去到赶场镇邮政储蓄所,咨询并要求提前支取其父乐天明生前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储蓄所柜员依法告知乐长江,其父生前存款金额超过一万元,需开具公证书(办理公证书需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场)方能支取。后乐长江回村要求村委在公证书申请表签字盖章,村委会为保障另一继承人乐顺志的合法权益(乐顺志因精神病在院治疗,一直未到场),故未立即办理盖章事宜,并将已咨询的政策告知乐长江。 5月15日下午1点59分,白马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在镇政府门口遇见前来咨询提前支取存款的乐长江母子二人,并主动了解情况后,向其宣讲《继承法》相关政策,明确告知其于明日(2017年5月16日)上午,通知其所有继承人及乐天明的兄弟姊妹到村委会,由村委会邀请司法所、赶场镇邮政储蓄所等相关部门到场帮助其依法协调解决,当时其母子二人比较满意。 5月15日下午3点过,乐长江与其母李仕英前去赶场司法所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告知其须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证处方能办理相关公证,并明确告知在公证处出示相关精准扶贫户证明材料后,可根据“三到三免”政策,可免去公证费。 由于该问题属于遗产分割问题,镇党委政府将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帮助乐长江母子二人依法办理支取乐天明生前存款相关事宜。 据查,乐长江就家庭问题多次发帖,事后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先后多次与其沟通解释,干部明确告知乐长江,村两委不会因其多次发帖而产生怨气,请其不要有任何思想负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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