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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友黄色的

[群众呼声] 南江县背二哥女孩爷爷自杀后,家属取遗留存款遇邮政和村委刁难(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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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个是财产安全问题,村上,镇上,银行之所以这样,是不是你缺了什么手续,钱啊是没有名字的东西,你说这是你的,他说这是他的,众说纷纭。我也经常去政府和银行办事,感觉大厅的工作人员服务都很好啊,有一次我11:50去办事情,确实有点不好意思,快到别人下班的时候了,但是也丝毫未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大家都是互相尊重的,大家要相互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5 22:59
中国特色

发表于 2017-5-1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关注
发表于 2017-5-15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网友黄色的”:
    你好!你在本论坛所发的“南江县背二哥女孩爷爷自杀后,家属取遗留存款遇邮政和村委刁难”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南江县赶场镇白马村三社村民乐天明(今年3月乐天明已故,当时镇、村已进行妥善处理),全家现有2户4口人,乐天明妻子李仕英长期在巴中10岁的孙女读书;大儿子乐顺志患有精神病,目前在院治疗;二儿子乐长江系个体户,在巴城做家电维修。
5月15日上午,乐长江母子二人前去到赶场镇邮政储蓄所,咨询并要求提前支取其父乐天明生前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储蓄所柜员依法告知乐长江,其父生前存款金额超过一万元,需开具公证书(办理公证书需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场)方能支取。后乐长江回村要求村委在公证书申请表签字盖章,村委会为保障另一继承人乐顺志的合法权益(乐顺志因精神病在院治疗,一直未到场),故未立即办理盖章事宜,并将已咨询的政策告知乐长江。
5月15日下午1点59分,白马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在镇政府门口遇见前来咨询提前支取存款的乐长江母子二人,并主动了解情况后,向其宣讲《继承法》相关政策,明确告知其于明日(2017年5月16日)上午,通知其所有继承人及乐天明的兄弟姊妹到村委会,由村委会邀请司法所、赶场镇邮政储蓄所等相关部门到场帮助其依法协调解决,当时其母子二人比较满意。
5月15日下午3点过,乐长江与其母李仕英前去赶场司法所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告知其须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证处方能办理相关公证,并明确告知在公证处出示相关精准扶贫户证明材料后,可根据“三到三免”政策,可免去公证费。
由于该问题属于遗产分割问题,镇党委政府将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帮助乐长江母子二人依法办理支取乐天明生前存款相关事宜。
据查,乐长江就家庭问题多次发帖,事后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先后多次与其沟通解释,干部明确告知乐长江,村两委不会因其多次发帖而产生怨气,请其不要有任何思想负担。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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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楼主一家想独吞老人的遗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00:25
狗子的,太不仁义,亲兄弟都这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03:05
别个村上也是为了保护另一个儿子的利息撒,遗产分割有一方一直不从场,楼主你是什么想法大家都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09:15
据了解乐天明生前以他的名义在银行有一笔几万的存款。乐天明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大儿子(已离婚)留下一个八岁左右的外孙女,法院以司法救助的形式每年为他们解决了一部分钱,一直打到乐天明账上。乐天明一直是大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家中还有个年老的妻子,还有一个在巴中搞机电维修小儿子(乐长江)。现在乐长江要求分割这次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09:17
乐天明与妻子和大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的。

发表于 2017-5-1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楼主问题太大了,自杀原因清楚不哦,为啥子不通知自己的兄弟姐妹所有继承人到场,而且看政府的回复他老汉存款有几万元,楼主帖子上还说几千块,太有鬼了,我觉得要不直接走公安部门调查清楚哦,别个老爷子辛苦一辈子,莫让不孝的儿子把钱拿了,持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7-5-1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心里有鬼,卡上那么多钱,却只说两三千,想独吞就明说,又当婊砸还要立牌坊。

发表于 2017-5-1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见多了,父母去世,子女想独吞财产,合法的话直接打官司就行了,还发帖爪子,不了解情况也不做过多评论,只要合法,现在舆论这么发达,上上下下哪个有空为难一个老百姓,我觉得楼主水分太多了,感觉你父亲自杀了你就迫切想去抢遗产的样子,人在做天在看哦。

发表于 2017-5-1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愿逝者安息。不知道老爷子生前是有多艰难,会选择自杀。
老爷子的儿子在生前不尽孝,人死后为了遗产就现身了,这是遗产纠纷就应该按法律来,等遗产分割出来了,每人该取好多去银行取就是了。既然村上不给他盖章,银行不给他取就证明肯定是有问题咯或者手续不到位咯。

发表于 2017-5-1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涉及到遗产纠纷问题, 什么事都得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得到解决!想通过制造舆论,掩盖自己真实目的, 这是可耻的表现。还原事实真相, 也让逝者安息。

发表于 2017-5-1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6 19:48
背二哥女孩就是得精神病老大的亲生女,小女与精神病父亲,年老的爷爷,婆婆相依为命,发贴人一家生活在巴中城里,老人死后镇府送粮等补贴,才送老人入土。精神病大儿子还在医院,贴主要求取钱(九万多)才出现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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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7-5-17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那一家人亲戚我比较了解,一些不知道真实情况的网友,请不要在论坛上乱发言。可以到家具体了解清楚在发言也不迟,免得一些网友误会,精神病留下来的遗孤,一直有她婆婆跟小儿子代养。这个钱的问题。在老爷子生前他提起过。民政给予他们一家人救租款5000元,取了两千给大儿子做生活费,余下还有三千块。我就只了解这么多了。
发表于 2017-5-17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花果之香 发表于 2017-5-17 01:31
我是那一家人亲戚我比较了解,一些不知道真实情况的网友,请不要在论坛上乱发言。可以到家具体了解清楚在发 ...

你说你是楼主亲戚,我怎么感觉你一点都不了解情况,为什么要颠倒事实黑白,掩盖真相,楼主是想掩饰什么吗?还是想一个人独吞这笔钱,而并非你们口中所说的几千块钱,整个赶场镇都知道内幕,想了解情况的大可以来赶场镇,大街小巷都在议论这两娘母的恶行,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多了小心走夜路遇见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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