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这么不负责任的回复,真的是在藐视法律,不配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官方名号,第一川Y60600明显是套牌,实际车牌是川Y60582车主也是乘客局的职工,这一点交警支队也有责任不作为。这么明显的套牌违法车,贵局也敢租用,是否涉嫌知法犯法呢?好意思公然把违法套牌车公布为租用,是藐视法律呀!第二所谓租用其实都是带队队长的私家车,基本都是套牌车,巴中市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好好查查了,巴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租用违法套牌车跟踪取证,是违法在先还配说执法吗?里面员工及领导哪一个敢用儿女发誓说没收黑钱没当保护伞,还理直气壮的说有证据举报,反过来请问你们查扣的所谓黑车哪一个又是证据确凿呢?你们如果真的没收黑钱没当保护伞,巴中客运市场会真么乱吗?其实你们是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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