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通江县诺水河街道,机动车停放规划不到位,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1、 滨河路停车场,电影院停车场(政府大楼门口)非法收取停车费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的经营证件,没有合法的财政收取发票。请问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中,是谁为虎作伥从中获利?
2、 滨河路停车场承包给私人经营,临时停车按小时收费,月费300元,年费3600元,请问这是否通过财政审核、财政局、物价局及人名代表讨论通过,想当然,亦当然,严重超过贫困地区的消费水平,现停车场内一片空白,政府部门为了盈利,承包给驾校练车。请问诺水河党委政府是否有不作为的表现?停车场成教练场,停车费高昂,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3、 过去的电影院,被政府强制拆迁后,现也变成了停车场,由政府部门公务员蹇军承包,官官相互,熟人领导车辆一律不收取停车费用,外来车辆只要一进停车场,高昂的收费杆一锁,诱惑的人名币就私包囊中蹇军之手。请问人民政府是否监管到位?是否渎职?是否考虑外来车辆及街道常住居民临时停车的方便?以盈利为目的。
4、 诺水河现属于国家AAAA级景区,游客及过往的车辆十分频繁,偶尔一瞬间停放,就违章,罚款毫不手软。街道关系户、熟人车辆随处可见,执法人员不闻不问,无关系户、外来车辆只能听天由命,纯属坑人,请问这样的执法公平吗?一条街道两种制度,执法人员为什么不公平、公正去对待一切违章停放车辆呢?既然属国家旅游区,政府为什么不合理规划停车区域,方便游客、常住人口对车辆的停放。
5、 平溪至通江的客运车辆,随时将车停在信用社下行滨河路车站路口,乱停乱放,已发生几次交通事故,但执法人员不闻不问,是否渎职?请问相关部门是否监管到位?
为了维护我们弱势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为了维护景区的风貌,请求政府合理规划,设立临时停车位,停车场依法、合理、公正收取停车费,作为我弱势群体的一员,将衷心的感谢。诚恳上级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给我们创建一片生活的蓝天,更呼吁对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避免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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