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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峰9

[群众呼声] 不负责任的肇事者,不做为的交警,可怜的受伤者(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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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8:27
提到营山县的交警和城管.老子就头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8:45
若把人刑拘后,对方一分钱都不拿,咋办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8:49
不知营山的交警是不是人民办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8:53
交警处理事故车的程序,不是要伤者签字才放车吗?是不是专门针对出租车的程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9:03
人家主要职责是贴罚单,收黑钱!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0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上乘客全是90后根本就没钱,驾驶员是一个单身母亲,开一个出租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本已非常艰辛,如果伤者自己有钱垫付小编也不会发帖,事实就是这样,如果你能亲临医院你会感受到是怎么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9:15
车辆肯定该扣留才对,绝对是关系户,追究连带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9:17
什么执法者,看关系,看票子的,一切都太黑暗

发表于 2017-5-2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保险公司呀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过红绿灯,与等红绿灯都不会影响本次事故的性质,小编绝无任何居心,只是一时笔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9:25
个人觉得:既然肇事司机已找到,受害者可以先行垫付,但最好是医院先治疗,所有费用由司法部门负责追缴,医者救人于危难也!不能因为暂时没付钱就任由生命慢慢凋谢吧?医德在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9:26
我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09:41
法院起诉造事者,连交警,保险公司一起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10:02
应该是出租车绿灯正常行驶,红色私家车无牌闯红灯超速撞向出租车,使出租车三客人与驾驶員共四人全部受伤,其中一位女士是孕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10:17
我当时在现场,很惨,事故科的个别警官在行政执法很丟营山形象;叫我打分,2o分最高,最低分法盲。

发表于 2017-5-2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搬个凳子,继续围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10:36
营山就这吊样,老百姓总是受伤的对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11:15
建议走司法程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1 11:20
营山有一点好违章可以找关系清楚,酒驾可以没看见!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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