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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治堵十条”,强力实施“车让人”专项整治!本报倡议:斑马线上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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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10
谁都知道多一件事,不如少件事好。管人盐事受人磨,不管盐事得安乐。

发表于 2017-6-1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有斑马线的路口,在路面装个黄灯警告司机这有斑马线。对于晚上行车路面不熟的司机提个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27
尊重别人,更是尊重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30
尤其是公交车,直接冲到你面前,根本不管有多少人,技术再好还是要保持距离,万一刹车失灵或者踩错油门后果不堪设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38
也不能说不用远光灯,是很多司机太自私,只顾自己看清路面,一直开远光。我用远光灯就是确实看不清楚时打一下远光看看路况,看清楚了一般就关掉了,不影响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常亮,我觉得这都很容易做到,司机自己都有走路骑车的时候,自己应该知道是什么感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43
让行人没错,要是行人快速通过倒好,要是慢悠悠的过斑马线那不是成了人为造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49
由于驾车这是一个特殊行业。我觉得考驾照应该增加一个科目一一职业道德培训。,增强驾车交通意识。还有拿到证后,要上路半年内要2一3年驾龄的驾驶人员陪驾。有大部份人真的不适宜开车一一将成为马路杀手,害己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49
由于驾车这是一个特殊行业。我觉得考驾照应该增加一个科目一一职业道德培训。,增强驾车交通意识。还有拿到证后,要上路半年内要2一3年驾龄的驾驶人员陪驾。有大部份人真的不适宜开车一一将成为马路杀手,害己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8:57
不管行人,还是开车的按交通规则过马路,才是更道理,要不然,要交通规则干啥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12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13
我的看发,不管大中小城市,十字路,三叉路,都修高桥的人行道,行人以不懂交通,师傅开车违法交警管,行人碰红灯谁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15
其实都应该互相理解,我觉得都应该按交通信号灯行走,不是行人就可以乱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15
其实都应该互相理解,我觉得都应该按交通信号灯行走,不是行人就可以乱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15
其实都应该互相理解,我觉得都应该按交通信号灯行走,不是行人就可以乱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25
记得前几年有次在红星路口绿灯走斑马线过街,都快走到对面了,左转换灯前最后过来的一辆别克越野,对着我加速冲来,然后在斑马线上来个急刹。。就刹在我脚边,还跳下来两个泼妇对我又打又骂衣服也被她们扯坏了,路口那交通协警除了劝架啥也不会,最后那两泼妇跳上车一脚油门跑了....那位协警也只会原地傻傻不知道做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30
在有灯控路口行人与车都应各自遵守,不应一概订为行人方红灯而车方也要停车让行,行人不顾灯控自已不遵重自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34
斑马线礼让行人这是每个驾驶员最起码应该做到的,可行人有时横穿马路也不观察车辆,这是很危险的,也应该受到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35
过马路不看车和交通灯的   还是耍手机的   一缕撞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40
文明交通车辆行人共尊守,交通法规严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5 09:43
交法已经明确规定,机动车礼让行人,只是监管不力,很多司机不当回事,应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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