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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治堵十条”,强力实施“车让人”专项整治!本报倡议:斑马线上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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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1:47
说的很对我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1:48
让,似是而非,优先通行权,讲停和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1:54
手机号1552044368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01
即使送进医院又怎么样,无家属等交费的,懒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02
这些都得全民教育,对与错,是很难清楚,希望全民要有一个意识,安全第一,行人也一样,过马路,多留意一点,自己才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08
人车都各自遵守路权才是真的,谁违法谁就是谁的责任,不要一味说弱势群体,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就是违法,没啥理由庇护,斑马线路灯就是行人的权利,车就不能过!

发表于 2017-6-1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斑马线”上时,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的问题,其实“交安法”已有明确规定,无需过多的争论。只要每一个交通执法者、参与者都能按照“交安法”的要求尊法、守法的“各负其责”、“各行其道”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讨论。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淡薄是一方面,执法者有法可依,执法不严也是造成如今这样局面一方面的原因,一小部分不守法规的人违法后得不到应该得到的惩处也造成了一种负面效应。今后加强执法力度,不管人与车,只有做到"违法必究“才是解决问题的王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13
主干道应该安红绿灯!每年汽车都交那么多钱!我们这安了红绿灯的!时亮时不亮!在有红绿灯的路口!灯不亮的时候出事故!交管部门也应该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23
他开的是四轮,又买了保险,出了事与我无关,为啥要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35
如果你去扶了起来,那她死后她的亲人会说,汽车没有压死,却被你给乱扶给弄死了的,以施救不当等各种找理由,那你的后半生就在还债中度过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38
走路的毕竟是弱势群体,开车的是强势,所以呢,大家互让,文明出行,为自己和他人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43
我觉得应该应该重罚行人,电瓶车,摩托车闯红灯,往往出事一般都是这类型的闯红灯的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2:46
行人横道线强行的车辆.行人.电动车也应该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06
扣5分罚款5OO元要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30
行人已不是法律上定义的弱势群体了,这方面要借鉴国外法律,不要用道德绑架法律,回到那个话题,是法制还人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34
现在成都的电瓶车才讨厌,闯红灯不让行人有缝就挤,特别是二环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35
现在的行人也应该处罚,过马路不看车玩手机,乱串过马路,明明看见有车过来也不会加速通过或者让车经过等等,所以我个人认为,要做到安全,行人与车辆都应该多替对方想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3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36
怕这怕那的,人过马路就可以随便撞了?知道自己知道撞不过车也不愿意让车先走了在过?要不每个大口小口子都站个交警得了!那就没车敢乱来了。说实话,有些人就这么横,看到车到面前了还要硬闯,你叫开车的人心里怎么想?就一个道理,车到面前了还要撞过去,你怎么走到悬崖了干嘛不跳下去。这样规定那样规定,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4 23:39
就是该让行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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