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车应该礼让行人,文明交通,大家都更加安全,我讨厌那些遇到斑马线有行人时还抢道的司机,但是我还是想说,如果这样简单粗暴的执法,是法制社会的倒退,是权利代替法的典型亵渎(想当初,醉驾入刑是好事,但是,出现很多没喝酒却检测出酒精的司机),如果执法都能这样简单粗暴的水平,真怀疑我们是怎样把卫星送上天的。理由如下:
1,这是法还是规?还是章?是否通过立法机构立法?2,如果斑马线上行人持续不断,是不是一直等下去,国人就该了解国人的素质,有些路口你可能等上几个小时,会不会引起交通阻塞?
3,中国很多人喜欢闯红灯,如果行人闯红灯,对司机来说是绿灯,会不会出现几次绿灯司机都无法通过的情况,
4,细想很多,说不完,还是提个建议,
建议细化,增加前提条件,
1,对司机绿灯亮,行人就是红灯,那么行人应该让车,司机有路权,司机应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缓慢通行,2,所有斑马线前车必须减速,即使无人,不减速也处罚,3,总是少数司机素质低(大部分是贵族),不要让好司机收牵连,建议那些闯红灯,遇斑马线高速通过者,恶意抢道者,应该记入这人征信,除了正常扣分罚款外,还做一些别的限制,比如给征信设一个门限值,低于这个门限值的司机,可以限制他买车,还可以加重处罚,该扣3分的扣6分等,也可以限制他借车,如果有人把自己的车借给征信低的司机,双方都处罚。对于恶意抢道者(比如明明是红灯,却跟司机抢道)也进行处罚。等等等等……
总之,处罚是执法机构的长项,立法是立法机构的长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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