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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治堵十条”,强力实施“车让人”专项整治!本报倡议:斑马线上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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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07
对于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确实要超低速通过,完全停止让行则要看情况,比如碰瓷的这种违法行为,为什么不严惩。有红绿灯的路口,应当由违规方担全责,不论是司机还是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09
斑马线想必上学前班的孩子都知道它的作用,作为司机,如果斑马线前不减速、不让人,你还有啥资格开车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17
开車看手机的司机太多了,我们老年人过街总是小心又小心,_一般都是行人让車,过马路还是自己小心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21
希望在我们四川全省推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22
太滑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24
太有才的制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28
如果要停下来才算让行,那陆陆续续的行人过马路,整条路上的车子都一直别动了,那有过不完的行人。这不是扯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31
应该有个制度性的东西来约束,不然这个矛盾不好协调,开车的恨走路的,走路的恨开车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42
双流县东升鎮和双流县龙桥小区只是一个小十字路囗划分为二,十字路囗有个星晨酒店,实际上是一条街。这条街乱摆摊占道较为明显。前几年县城管是收了摊位费的,但自从去年开始就再没收取摊主任何费用,城管也来管理过,但商贩他们始终不听招呼,天天和城管打游击战。特别是在今年5月中旬,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和一卖烧烤的孕妇引起纷,导致孕妇倒在地上,路过市民以为是城管打了人,都一涌而上打执法人员,导致城管人员多人受伤,当晚武警,特警,公安几个部门强强联手,才管了一段时间,昨天也是在6日16日,一个卖西瓜的商贩又在占道经营,城管人员喊了他走,当时卖瓜的走了没多久又倒转来了,谁知他手里面多了一根钢管,当时又和城管人员抓扯起了,当场导致3名工作人员受伤,就在今天这条街又摆满了摊子,真是缕教不改,但又在今天商贩又和城管人员吵起来了,我作为一双流市民,这样占道经营却实是影响了市容市貌。商贩们老是这样,城管前脚一走后马上又摆起。附近居民希望城管加大力度。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望有观部门引起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45
斑马线处开车闯人,我认为应该严惩。使他(她)永远不能再开车,且多赔关钱才行。要不能交通规则成虚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46
我觉得他说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47
应该让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49
早就应该这样了,有时候绿灯亮了,司机都不让,年龄大点的根本过不去,人就只有不在车流里面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51
美国早就车让人 成都今赶上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57
车让人没错、但有些行人认为,车不敢闯它:就当没看见慢摇慢摇过马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1:59
这是什么法,国法还是家法,你闯红灯,有肓区不小心闯了,我们驾驶员也委屈啊,要人人尊守交通才是安全的,还望全国人民来尊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2:06
市民可以拍照人行道上车不让人的行为不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2:10
我还是觉得修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比较可靠,因为行动不便的人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沿斑马线穿过马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2:12
1588405618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7 22:15
这种情况,就应该安装红绿灯,这样,大家都不为难,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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