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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治堵十条”,强力实施“车让人”专项整治!本报倡议:斑马线上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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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8:58
正能量在那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11
进入城区的一切车辆应该不许超出四十码(除抢险救护消防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17
特别出租车,轮子都到你的脚上了它都不得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17
乱开远光灯的应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21
有的人老是闯红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23
斑马线上要的是行人与司机的相互尊重,不是一味地惩罚一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23
怎么尽说这些破事  怎么不说说一个遭难的人 在当时多么需要周边人的帮助 没一人上前帮助她 难道周边都是日本人吗 在咱自的国家出了这事  周边人的人性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25
还有的骑摩托车的。老是不知道自己该骑在哪条车道上,老是横冲直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29
我认为只有在驾驶人和行人在双方都遵守交通规则,相互礼让的情况下才能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如有一方不遵守,不礼让事故是在所难免的,所以我们每个驾驶人也是行人,要做到从我做起,并认真做好,遵守交规相互礼让,为社会也为自己及家人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29
我认为只有邢律师说的才合法合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31
我只想说,这九成的数据是怎么统计出来的?为什么我所遇到的基本都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至少不下一成呢?作为交通弱势群体的行人、电瓶车、自行车在过马路的时候我看到的更是肆无忌惮。而车辆受管制的力度远远大于对他们的管制。因为现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往往都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得理不饶人。不然,碰瓷的人为什么越来越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31
法律有问题,做了好事还要倾家荡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35
一个交警吃票子的好借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36
昨天下午在贝森北路西村大院过斑马线一辆大众根本不减速,直接冲过来,吓得我赶紧往回跑,成都过斑马线也危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38
班马线要提前警示,车己到班马线能刹住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38
班马线要提前警示,车己到班马线能刹住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40
现在这个社会是怎么啦,总是出了问题才来个运动式的治理,难道这也要倒逼改革才行吗,做到防患于未然真的那么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42
哪个当官的先弄一下我们这里  彭白路 黄鹤村路口   经常出事的这里    这里的汽车看见行人都不让道   还要和 行人抢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43
有些师傅巳为他有钱,撞个人箅什么。反转中国人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8 09:44
车辆在斑马线上出现交通事故违法车保险公司不赔、违法车出人命禁监5年以上、只有这样行人过马路才安全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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