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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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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3
这个事件和很多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其实没有多大的差别,法律就应该按法执行,什么弱者强者都是狗屁!开车的妇女不也是弱者么!什么是弱者?坐车里的弱者就是强者?走路的强者就是弱者?弱者不代表是弱智!是个人都知道暴走团侵权道路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要追究责任,其实暴走团的组织者应该承担至少80%的责任,而暴走参与者和出租车司机最多承担最多各10%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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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3
行人从来没有意识到,走在这样的路上的危险,命是个人的,车这个东西不是说控制就能控制了的,安全在自己心中,不拿命当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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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3
暴走团侵犯路权,承担责任。还有司机是大意,不是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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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3
不要走秀,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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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4
这他妈就是找死,机动车机动车什么是机动车,有人行道不走去走快车道,老子就支持司机,就算故意的,也就陪一点安葬费,也让那些白痴老人涨涨记性,她们是我们需要尊敬的但不是可以违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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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4
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去走,出事后是机动车负责,那么机动车谁还敢开,实际上都是政府和交警造成的,行人横穿公路应该属于个人违法行为,即然违法就应该自行负责,就不应该获得赔款,只有这样严格执法交通事故才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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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4
这他妈就是找死,机动车机动车什么是机动车,有人行道不走去走快车道,老子就支持司机,就算故意的,也就陪一点安葬费,也让那些白痴老人涨涨记性,她们是我们需要尊敬的但不是可以违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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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山西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4
累走队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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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4
暴走团侵犯机动车道路要负主演责任。要知道任何个人、单位、公司集团等都不能占用交通道路。是暴走团自己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难道不知道马路危险吗?车站在马路跑难免会遇到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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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广东深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5
现在的行人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占机动车道还有电动车,总想车是让人的,一旦遇到车辆失控,或者酒驾等不就是自食恶果吗,还害人害己。希望严惩不守交通规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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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5
暴走团全责,不然拿法律有什么用,还不如原始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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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5
中国式过马路,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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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5
双方都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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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5
成群结队在快车道上,那分明就是找死,碰瓷,目无王法,路是为暴走的人建嘛?那车子每年交上万元的税都喂狗了吗?现在开车的不闯红灯了,可是行人电瓶车闯红灯的数不胜数,他就吃定你不改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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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5
还在快速车道上这么多人?交警那去了?人多是不是就可以上快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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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6
不作死就不会死,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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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6
你行人走上机动车道上肯定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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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6
现在的人,看见车来了不认车的人太多了,本就不该行人步行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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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福建福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6
暴走团的责任 大家说的有道理 暴走团如果在火车上走 难不成是火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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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6
马路是汽车专用,哪里又多出什么团队,死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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