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鉴宝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麻辣时政论坛
›
麻辣杂谈
›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 ...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115
/ 115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复制链接]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早有人预言过暴走团对交通的隐患。这种违章必担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为啥不去高速上暴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云南普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自己找死怪不的出租车,什么道路走什么车走什么人,那还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干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现在弄的车让人:走路的基本不看有没车:我看以后事故更多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暴走团全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车子主责,人次责
评论
赞同
1
反对
0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暴走队也要遵守,司机也要遵守。大家都要遵守法规。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成年人恶意在机动车道路上成群暴走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正常通行,这不同普通行人。应负一半以上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行人也有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对,这事固然肇事者有错,但是锻炼身体有很多适合的场地,为什么跑在机动车道上去占用了车道,还在中间道上,这责任不能都怪肇事者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类似事件一旦司机担主要责任,以后类似暴走团等行人可任意在任何机动车道上运动、行走,反正出了类似的事就是驾驶人的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说明暴走队伍组织者也有问题,这点常识都没有?公路不是花园。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1
双方有责人暴走队应走人行道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2
暴走团应该主要责任,希望法律是公平的,而不是一味的保护弱者,给不讲规则的人来次深刻的记忆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2
法律只对司机约束,行人更应该约束,暴走团,过街不走人行道,高速公路行走,出的事还少吗?值的大家反思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2
我认为这群自己以为天老大地老二他们就是老三的暴走团全部该死!司机无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2
锻炼身体也要遵章守纪,跑到公路中间走路,活该被时,人有人行道,车有车行通,组织在公路中间的负责人负全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河南郑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2
群体上行车道上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肯定成立,岀了交通事故更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且全体都有一定责任,驾驶员只能承担小部份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3
中国交通事故的频发主要是法律的模糊,本来是行人付全责,法律专家却说行人只有30%的责任,出租车司机付70%的责任,什么狗屎法律,全是糊弄人的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3
活该被压死,机动车道能随便走的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115
/ 115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