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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转)不让暴力抗法者得利才能实现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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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让商家渔翁得利,要让这些无良商家,违法的商家破产,并将无良商人绳之于法。不能让城管人员流汗,流血,又流泪!不能让执法人员以后面对暴力抗法没有了继续维护法律尊严的勇气!
 楼主| 发表于 2017-7-18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7-7-1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nnn11 发表于 2017-7-18 09:55
任何部门都没有授予城管在执法时可以使用暴力的权力,执法遇阻本应报警,由警察对抗拒执法的当事人予以惩处 ...

任何法律都没有赋予民众在被执法时可以暴力抗法、殴打执法人员的权利。被执法时遇到暴力、野蛮执法时本应收集证据。由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当事人予以处罚。涉事商家及其员工的这种暴力抗法、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严重挑衅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践踏了法律的形象,使当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又一次蒙羞。到此为止吧。大家不要争论了,当事人"双方"不要辩解了。好好工作,让时间慢慢来嘲笑我们心中的公平与公正。
发表于 2017-7-18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暴力抗法的,不是“不能让他们得利“,而且要让他们受到惩罚,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执法。

发表于 2017-7-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道理,如果只是单方面的指责执法人员,而因为别有用心的舆论去同情暴力抗法者,甚至刻意的忽视暴力抗法的事实,那还谈什么法制呢?

发表于 2017-7-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的本身就是公平公正~!还是希望大家冷静对待这些事情

发表于 2017-7-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到尾的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再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发言

发表于 2017-7-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只是因为别人的只言片语甚至只是一个有煽动性的标题就迫不及待的去大喊大骂

发表于 2017-7-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同情之名,大力使用网络暴力从而成为那些心思肮脏的人的工具~

发表于 2017-7-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严肃追究暴力抗法者的法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警示世人、教育群众,进而带动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表于 2017-7-1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我国颁布了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

发表于 2017-7-1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发表于 2017-7-1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抗法就是一些群众或犯罪份子面对城管和警察的执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措施。

发表于 2017-7-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使一些人超越了法律的底线,一旦执法行为影响到其经济利益,就误以为自身的权益收到侵害,不惜采用暴力手段阻挠执法,直至触犯刑律

发表于 2017-7-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发表于 2017-7-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发表于 2017-7-1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发表于 2017-7-1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发表于 2017-7-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加强城管执法能力建设的同时,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抗法行为。

发表于 2017-7-1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分析的很有道理,还原了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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