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也想用“坚决依法维权”,可能当领导的不这么想。当领导的基本上都很反感维权人,都想丑化维权人。时间长了,领导不解决,群众、同事看到维权人经常那样跑也没效果,于是领导、群众、同事都烦维权人,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维权人。这时的领导可能把说“ 坚决依法维权”的维权人舆论导向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的方向进行收拾。
时间拖长,维权人利用“斗争”能让群众耳目一新地看到真相,原来是有的领导不对。于是群众、同事及他的上级领导表面上不说,心里早就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了。这时的领导如以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的方式来收拾正确的维权人的难度就很大。
如领导真下手,我方会一直坚持任何事情有个先来后到,我方会一直要求先把已被拖了2年半多的正确履行《协议书》之事解决了来。如把正确履行《协议书》之事解决了,我方就没事了。
如领导硬不先处理正确履行《协议书》之事,却是以割裂开前因后果的方式,硬认定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是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处理我方,这说明是领导没正确区分扰乱单位工作秩序与群众正确反应诉求的界线进行了办蛮,过后我方的事很可能被扳正,而有的领导被追责后就是罪有应得,就扳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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