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自8/18向市长热线提交投诉信后,本小区两位业主分别接到的相关部门解释问询电话的时间,来电号码记录大致如下:
(业主一)8月22日,交警三分局一大队打电话,说市长信箱投诉交警在秀舍天涯乱贴罚单的事 ,说前段时间和秀舍天涯业委会的人说过这个地方的特殊性,他们不会来贴罚单的。他说应该是110贴的,现在110也在贴罚单,我需要把罚单报给他,他才查得到是谁贴的。其它的停车有关问题应该是投诉交投。
8月24日(上午)手机来电话,自称交投公司的人打来电话,说我们投诉的问题。他说是交管局让他们在天涯石北街街沿上划的停车位。这个事情要解决的话是要找交管局。他们是交管局让他们在哪划线他们就在哪划线的。我说那就是说交管局指使交投公司在我们小区划线交投公司就在我们小区内划线,接电话人说我说话难听,他们是执行部门,要投诉应该投诉交管局。
8月24日(下午)接到了一座机的电话,她说她是交投的人,问关于我投诉的事交投有没人给我联系过。我说了联系过没得到解决,交投的人说不是交投的责任,让我们去投诉交管局。明显的在推责任。
8月24日(下午)手机给我打电话,说他是交通三分局的人,前天给我打过电话,说他们领导和他就在秀舍天涯楼下查看我们小区划线的停车位,问是不是黄线停车位,让我们给他们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停车这个地方是秀舍天涯的。我说我们有小区规划图为证明,那地方是红线范围内的,我不在小区,要要证明也只能是明天。
8月24日(下午)座机交管局电话,问投诉一事,我说停车这地是秀舍天涯小区红线范围内的,是小区业主们的,他们侵占了小区业主权益。他自称要解决问题,要求提供证明,证明这停车地是秀舍天涯业主的。
8月25日(上午) 手机交管局人电话,要求来小区业委会拿规划证明。
(业主二)
8/19蔡警官来电:澄清派出所和交投公司没有勾结,110出警警员和他无关;本人回复:理解蔡警官,误会是因为前后关联时间太巧合。
8/22交警三大队座机来电:澄清罚单系110派出所开出的提示性罚单,未入交警违章系统;近期不会在本小区开违章停车罚单;本人回复:明白,那派出所开罚单的理由是什么?
8/23交投公司手机来电:说明前几年在小区街面临时停车场系交管局划线的,他们只管收费守车;本人回复:无话可说,不接受他的说法。
8/24交投公司座机来电:问对交投答复是否满意;本人回复:不满意。
8/25交管局交警大队手机来电来人:来查看本小区规划红线图,说他们只在公共位置划临时停车位,让我们到交通局申办停车场证,属交委管辖范围;说目前交投改到路面设临时停车位,以后会跟们小区街面停车场并行,互不影响。本人回复:交警部门明显维护交投公司,前几年占红线内给交投公司划线不合理,该谁来负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
1、交投公司回避前几年占本小区红线设置临停车位的事实,把皮球踢给交管局,这样交投公司是否能免责呢?作为业主,本人认为交投公司明显推诿责任,只想收钱,至今也要在路边设置临停车位与民争利,让我们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恶化。
2、交投公司拒绝承认前几年占本小区红线位置收临停车费导致损害本小区业主利益的事实,同时也逃避责任,不想赔偿业主的损失。
3、交管局、交警三分局,交警三大队,实质上就是一家人,但是系统内部信息沟通不畅通,对外也是明显推诿责任第一,回避前几年错误地将本小区红线内地段划给给交投公司作临停车位的事实,推诿责任,对业主看似诚恳,其实存在明知侵权,却故意乱作为的嫌疑。因为本小区并非第一次提供规划红线图给交警部门查看,而且前一任物管曾在交管局办过停车场许可证后因物管被炒而注销停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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