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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女子遭狼狗撕咬!狗主人骑车逃离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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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28
有钱可以为社会作贡献,为父母!和亲朋好友贡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29
遛狗不拴绳,有错在先。大狗咬人吓人被踢,不是先道歉、安抚老人小孩,而是找对方“理论”,是一错再错。理论中发生肢体冲突,互有“撕扯”,是错上加错。你说“被打”,实际是互打。你说受伤,老人和小孩所受的伤害不一定比你轻。你说你靠脸吃饭,是你自己不要脸。为什么那么多人说“打得好”,只有少数人为你张目,得道多肋,失道寡助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30
遛拘主人刻暴打:打死:狗是主人的爹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32
我认为挨打女人找对方给一个说法是无耻之谈,要不受很多观众的遣责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还说自己是什么主持人有污染社会环境。你能当众认错算你还通点人性,我是看不惯社会污秽的人,我是绵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35
看来这样的男人还好多,可苦的就是咱女人了,为了孩子还得委屈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39
没有公德心,还那么泼,还主持人呢!泼妇一个,明知道打不过对方,还如此撒泼激怒对方,看似她是受害者,实际上对方才是不懂得远离垃圾人的受害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48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什么非要打人呢?不栓狗绳肯定不对,但是作为一个的男的,动手打女人肯定也是不对的,唉,况且狗都走一边去了,还去踹一脚,也不怕把狗踹毛了,反而扑过来,况且孩子还在旁边,不知道这些暴力行为会教坏小朋友吗?说白了,男的觉得自己不得了,敢打人,不怕事,女的觉得自己有理,都得理不饶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48
请大家弄清楚:养宠物是你个人的爱好,是你的私事,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和别人的生活。公共场合应该禁带宠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50
狗毕竟不是人,敦促国家立法,凡是狗吓人,咬人,必须负民事附带刑事责任,同时必须承担经济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50
狗的主人己认错,打人者,你是否也该道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0:56
养狗的,不好,养好自己家的人吧,反正我讨厌养狗的,尤其是晚上乱犬,白天带着满街跑,看着就烦,万一咬着别人孩子,人家有可能当场捅死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02
事后这位邓女士多次在微博回复网友说“带小孩出门不牵他,撞死也活该”之类的话,我觉得打得挺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2
现在带孩子在小区玩耍,其它的都不担心,就担心被狗咬到,小区都快成狗的天下了。我家孩子就被狗扑过几次,现在见到狗就吓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3
活该,打得好,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4
作为一位公众人物不作表率还有脸发到网上、如果人家养的狗这样对待你的孩子、你心中如何想,狗不光是吓人、咬人、抓人、还有細菌,病毒,原虫等等、对人体有很大潜在的危险、这些是一时半会反应不出来的、比如狂犬病毒潜伏期可以17年才发病、你能跟人家
的姓娃保证17年不患病吗?我看应该
各页其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4
现代的女人养狗是要出大问题,打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5
父母都能为该子拼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9
狗对人伤害大。万一咬到小孩。喳办。你高知识份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19
为甚么现在的女人特喜狗,你们懂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4 11:24
自己曝光想把事情闹大,结果被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骂,赶紧道歉还要对方给说法,其实你最好的诚意就是不再追究!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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