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谢歌说事

玉兔路上一位环卫大妈的烦恼:公司有权利对我进行罚款吗?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1 10:15
其实不应该承包出去,应用环卫处自已管理才对,又让别的公司赚钱,应立即收回管理权!

发表于 2017-11-11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卫管理处的人都睡着了,不搭理谢歌!执政为民就是个笑话!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请大家踊跃发言,说出您的意见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1 18:04
人性化,人性化,人性化。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卫工人到底归哪个部门管?请网友们提供。傲慢之下皆是孙连成式的平庸与不作为。

发表于 2017-11-1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几次与环节工人聊天,他们说有关部门对他们管得严,不准坐,一直要巡回清扫和查看。有几个冬天的晚上九点多十点,还看到环卫工守在街上,我就在想,严冬下,那么晚了,还要求这些环卫工(多数是年纪较大的老年人)守在街上,主管部门是不是太不人性了。多年来各行各业都在高喊“以人为本”,但具体到很多小事上,哪里有一点以人为本的做法呢?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诞老人 发表于 2017-11-12 10:28
曾经有几次与环节工人聊天,他们说有关部门对他们管得严,不准坐,一直要巡回清扫和查看。有几个冬天的晚上 ...

就是啊应该多体谅才对。环卫工人属于真正的弱势群体。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一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2 19:47
这环卫所究竟属于哪个部门?为什么至今还不吭声呢?装什么呢?我们就看你能装多久!

发表于 2017-11-13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这个时代了,为什么不尽量用机械清扫,既提高了效率又不至于那么累
发表于 2017-11-1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环卫工的辛苦付出表达感谢,但谢哥这个帖子是不是有点主观了,只是单方面了解情况,是不是有点偏薄了,事情也许不一样呢。我只是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3 11:56
主管部门或那个公司不出面,就说明他们输道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3 17:30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哦!〔前锋第二标段〕,那天我出去玩,遇见了以前同租房子的大姐,聊了几句话,时长不到5分钟,就被管理员看到了,说要罚款,但没开罚单,还说照了相片。那个人走了我听大姐说的是真的要扣10元。当时我就震惊了,环卫阿姨们太不容易了,就那么几分钟钱就是别人的了。这样下去,管理员稍微黑一下心他的钱包就会鼓起来,而这些早出晚归,日晒夜露的阿姨们到月底钱包里又有多少血汗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5 13:13
向环卫工人们致敬

发表于 2017-11-1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公司以前我有朋友待过,这个罚款好像是老总定的任务,像姚娃儿这种巡查每个月要罚款打扫清洁的规定次数公司才不得扣他的工资,超过罚款规定的任务数,多余的貌似有回扣。最底层受苦受累领着最低的工资,还要受上级剥削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yg420317214 发表于 2017-11-15 16:08
这个公司以前我有朋友待过,这个罚款好像是老总定的任务,像姚娃儿这种巡查每个月要罚款打扫清洁的规定次数 ...

就是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5 17:17
这个帖子发了这么久了,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回应一下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5 17:43
不是上面说的那样,公司有奖有罚,罚款全部奖励出去的,管理人员也不会提成,纯属谣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5 17:45
我有亲戚在扫地,他讲述的不是这样,他经常得奖励呀,谢歌了解太片面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