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看通了帖后,发表几点意见:1.对楼主体谅环卫工人的心情和环卫工人的辛苦给广安的城市面貌作出的贡献深表敬意;2.看到罚款照片上面载明77楼所诉的“打堆聊天(3人)”,这可能就是“大妈”被罚的主要理由之一,不知楼主询问过是否确有其事和聊天时长;3.前帖中有友友盖楼(从16楼盖到41楼);4.如果街道的环卫工作是企业在管理,那么这个企业就应有其相应的管理制度,若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企业制度执行,好像也应该没有什么错的,任何地方或单位没有规矩是不成方圆,更何况企业。环卫工人辛苦,但人的素质也会千差万别,如果企业的管理制度严格应该是无可厚非,如果“姚娃儿”的罚款行为具有普遍性,他就有问题,如果只针对文中“大妈”,该“大妈”可能就应该反思.....。
仅个人看法,大家可随意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