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道--省两会进行时
民进四川省委“治理家长作业”集体提案引发委员热议和点赞,有委员建议回家后原则上不再布置作业,恢复“家访”制度,打通家校沟通渠道,让家校共育真正落到实处。
●委员热议治理家长作业
>>省政协委员、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布置作业对学生来说是必须的,但就作业强度来说,应在中小学延长在校时间的情况下,尽量要求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回家后原则上不再布置作业。
>>省政协委员、树德中学校长陈东永:家庭作业应该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量则应由学科老师自行控制,如何布置合理的作业是考察教师能力的“一门艺术”。
>>省政协委员、自贡富顺二中校长陈刚:家庭作业如何“定量”?我们正针对教师试行一个新制度,学生要做多少作业,老师就必须亲自批改多少,让教师在设置题目时能提前考虑师生双方的工作量和完成效率。
>>省政协委员、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杨胜宽:家庭作业超负荷,提高教师队伍职业素质迫在眉睫。
>>省政协委员、省经济法律研究会会长司马向林:建议恢复家访制度,让教师和家长一对一深度交流,实现“家校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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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报道
民进四川省委提案:建议治理“家长作业” 厘清家校职责边界
几乎是每天,李女士一想到下班回家要陪女儿写作业就头疼。上小学的女儿做作业时,她得陪着辅导,做完作业还要检查、批改、审核签字,女儿的家庭作业也变成了她的“作业”。日益繁重的“家长作业”把她弄得焦头烂额。
李女士的情况并非个例。来自民进四川省委的政协委员们在对四川省部分小学、初中的调研中发现,近年来,中小学生家庭作业异化为“家长作业”的情况日益严重,部分学校还要求学生做家庭作业时,从辅导、检查、批改到签字,家长要“一条龙”完成。再加上作业多、难度大,很多家长十分烦恼,严重的还影响到家校和谐关系,矛盾隐患突出。
对此,民进四川省委向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治理“家长作业” 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建议厘清家校职责边界。
家长:每天要辅导孩子做作业到很晚 质疑“参与度太高”
“现在哪个家长不陪娃娃写作业哦。”李女士的女儿读小学三年级,尽管家里有老人帮忙接送孩子,但她还是每天下班都赶着回家陪女儿一起写作业。“老人辅导不了孩子做作业,我和丈夫每天都要保证有一个人早早回家陪孩子做作业。”关于这几年陪孩子写作业的经历,李女士还总结道:刚开始是纯粹陪伴,后来督促检查,再然后批阅签字成了“标配”。
“现在,部分老师还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发现错题就要孩子先改正,再给孩子讲一遍知识点,出几道类似题,再检查,如此循环就要忙到很晚。每一项作业都需要家长签字。有时候,我总觉得,家长的角色是不是太重要了”,李女士笑称,每天督促孩子完成语文、英语、数学作业并签字后,已经差不多晚上10点了,“如果碰到夫妻俩都要加班就更头疼,这意味着检查完孩子作业可能会很晚,孩子认真配合还好,不配合更考验家长的耐心和脾气。”
“记得我读书的时候,家长哪会参与那么多啊?”在李女士的记忆里,对老师在作业本上的红色批改痕迹非常深刻,而现在家长虽然也用红笔给孩子批改作业,但震慑力远没有老师的批改那么强烈。她说,陪伴孩子成长,固然是家长的必修课,她也理解学校倡导的家长通过参与孩子作业,了解孩子学习情况,给孩子更多陪伴等好处,但“参与度太高”让她感觉压力过大。
民进四川省委提交的集体提案
引用了四川一个城市的调查数据,84%的受访家长因陪孩子写作业而头疼,其中24.4%的受访家长表示非常头疼。
提案:建立良好家校沟通机制 禁止安排家长检查批改家庭作业
民进四川省委提交的集体提案提出,“学生家庭作业”问题只是教育领域的一个小点,但其反映的是《义务教育法》的落实情况、学校的规范管理、良好的家校关系等深层次教育及社会管理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提案建议,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应从治理“家长作业”入手,制定指导性意见,强化《义务教育法》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秩序,指导学校教育回归本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推动义务教育更加健康、优质地发展。
提案中列出了五点建议,即:厘清家校职责边界、从制度上为学生留出全面发展空间、主动适应“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新模式、设立综合性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
在厘清家校职责边界方面,提案建议应强调树人、传道、授业、解惑职责在学校,明确检查批改作业、了解掌握学生真实学习状况是老师的基本责任,禁止学校和老师安排家长检查批改学生家庭作业,坚决摒弃性质与功能走样的家校关系。家长则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交往习惯等品德培养。如完成作业时间控制、主动阅读习惯、定期归纳总结等,培养学生待人接物、处世立业、家庭责任及社会公德等习惯的建立。
在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方面,建议要强调由老师明确教学内容与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定期通报学业情况,避免家长对老师教育教学“指手画脚”参与过多。同时,老师加强对学生的针对性指导,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健康成长。学校根据本校师生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学生情况,探索家校和谐共育的新途径。
教师:孩子的培养需家校共育 不少家长对“家长作业”存在误解
对此,成都一线教育工作者怎么看?记者采访了一名初一年级的英语教师,在她看来,家长在一定程度上,有必要配合老师进行一些学科内容的订正和修改。“这是一种高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她还建议,布置家庭作业的年级应设置在低年级(即小学阶段),此外背诵课文、检查默写等作业内容,也是家长可以完成的。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则表示,不少家长对“家长作业”其实存在一定的误解。她说,对孩子的培养并非学校一方的事情,而需要家校共育,甚至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才能够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平时在布置家庭作业时,她会特别注意不布置那些超越学生能力范畴,而全部需要家长来完成的作业,“布置的家庭作业一定是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年龄阶段的作业,绝对不会超出规范要求”。有时作业需要家长签字,也是希望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成长。
成都某名校一位特级教师介绍,一般在让家长给孩子的作业签字前,她会跟家长明确签字的目的,是为了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状况。家长只需要关注两点,一是孩子完成作业的时间,比如老师只布置了半小时的作业量,孩子是不是花了两小时才完成,如果是,那么家长就要帮助孩子提高学习效率;二是书写习惯,如果家长发现孩子书写不工整,也需要及时进行干涉和引导。“这两点学习习惯的养成是家长应该关注的,至于作业的对错,知识点是否掌握,则是老师分内之事。”她说,在小学低段,她会要求家长主动介入,检查孩子的作业,到了中、高段,则是孩子主动将作业拿给爸爸妈妈检查、签字,以此来培养孩子学习的自主性,让孩子学会主动学习。
民进四川省委集体提案 《治理“家长作业” 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
厘清家校职责边界、从制度上为学生留出全面发展空间、主动适应“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新模式、设立综合性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
应强调树人、传道、授业、解惑职责在学校,明确检查批改作业、了解掌握学生真实学习状况是老师的基本责任,禁止学校和老师安排家长检查批改学生家庭作业,坚决摒弃性质与功能走样的家校关系。家长则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交往习惯等品德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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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成都教育减负出狠招!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举报方式公布!
近日,市教育局制定了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指导意见》四大要求:
一是对作业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明确了作业布置方式及内容,严禁教师布置惩罚性作业,
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应要求学生抄写所布置的作业项目。鼓励教师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
明确了作业批改要求,要求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
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同时,要求教师要指导学生减少随身携带书籍,切实减轻书包重量。
明确了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作业调研、调控及年级作业集体设计等制度。学校要将作业量控制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明确作业研发、审核、总量控制等环节的责任人,积极推行精选分层等作业布置改革,建立分年级、分班各学科作业量、学生完成作业时间的统筹和公布制度。
二是对作息时间的安排更加合理。要求科学安排、科学保障学生学习和睡眠时间。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
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占用学生自习及午休时间。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
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三是对禁止补课的规定更加具体。分别对学校和教师提出要求,提出了“严禁学校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校外机构有偿补课、学科竞赛、考(测)试提供场地、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 “六个严禁”。
四是对考试评价的办法更加科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区县级统一考试及学业质量监测次数作了明确限制,并要求对区域内学校期末文化课考试题建立大数据分析、评估制度,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升学等因素在考核评价学校及教师中所占比重。
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要求学校采取“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级评价。
此外,成都市首次对使用移动终端学习的有关事宜提出了要求。
要求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
原则上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一天累计使用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生不超过100分钟。
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督促不力、问题突出的,由成都市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数、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限期整改。
学校违反规定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及校长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限期整改。
个人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学校、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或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
成都市教育局:61881673
天府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68772828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85339088
锦江区教育局:84557352;84557357
青羊区教育局:86638532;86638530
金牛区教育局:87769786;87798210
武侯区教育局:85061586;85077562
成华区教育局:84321830;84364120
龙泉驿区教育局:84865929;84847876
青白江区教育局:68936519
新都区教育局:83976917
温江区教育局:82764596
双流区教育局:85830519;85830810
简阳市教育局:27215517
都江堰市教育局:87137687;87133146
彭州市教育局:83708548
邛崃市教育局:88797410
崇州市教育局:82313235
郫都区教育局:87930359
金堂县教育局:84986955
新津县教育局:82517032;82517027
大邑县教育局:88220166;88222524
蒲江县教育局:885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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