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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闻·杂谈] 转发: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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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发:一、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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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因为我在孩子所在的班集群里发了一则澎湃新闻《掌掴学生教师被停课调查,事后曾逐一登门道歉》,为此,我被孩子的班主任姚老师移出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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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我又请某学生家长拉我入群,问姚老师为什么要将我移出,但姚老师拒绝回答。倒是群里有个别家长在帮姚老师代言,说我乱发消息。恕我愚笨,我不明白这条与本班学生紧密相关的新闻为什么不该发?此后群里便开始讨论起关于暴力、补课等相关话题(详细内容后面续集公布),为此引起了班主任姚老师强烈的不满,宣布解散班集群。从此将我拉入黑名单。
但几天之后,姚老师就另外新建了家长群,但并没有拉我入群,没有姚老师的同意,自然也没有家长敢拉我进群。而我也是在许久之后才知道。
从9月初建新群至今天12月2日,姚老师完全将我孩子打入冷宫,完全无视了我孩子的存在,他在群里发布许多相关信息,我却对此一无所知。
例如:10月15日,星期天,姚老师得知周一要在学校大操场进行法制讲座活动,他要求所有同学带凳子穿校服。因为我不知道信息,也没接到任何通知,第二天孩子因为没带凳子而在操场上蹲了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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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都未被加入四年级五班家长群。
是谁给予了老师这样的权力,可以肆意剥夺孩子与其它同学一样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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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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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家长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四川省蓬安县实验小学一名老师多次殴打、言语辱骂学生,并且让学生在讲台罚跪。蓬安县教育局监审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县教育局已经对涉事老师进行调查。
在该班级家长提供的一段视频中,一位红色衣服的男生跪在讲台处,面向全班同学。李萍的女儿在该班就读四年级,据李萍介绍,类似视频中这种罚跪是常有的事。李萍女儿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班主任姚某来晚了,女儿就和几个同学在教室门口张望。姚某到教室后非常生气,就让几个同学都在讲台罚跪,自己女儿觉得没做错不肯跪,姚某就强行把她按下去,“他按下去我女儿又站起来,来来回回好几次,我女儿就被带到办公室训话了”。
罚跪之外,姚某的体罚手段还包括用戒尺打手心、用手揪脸,以及一些言辞和行为上的侮辱。在家长提供的另一段视频中,姚某手持一把长约50公分的戒尺,打在一个男同学的手上,之后又用戒尺打了几下身体。据家长介绍,姚某还会在期末考试时设定分数线,达不到分数线的同学差几分就要打几板子。李萍告诉北青报记者,女儿曾经告诉自己,班主任用粉笔和签字笔在表现不好的同学脸上画,并有一些言辞上的侮辱。
记者就此事体罚学生一事向涉事班主任姚某求证,他否认曾有过体罚行为,并表示现在学校和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蓬安县教育局监审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县教育局已对此事介入调查,由于该班共有72名学生,需要对学生和家长一一做笔录,时间较长,县教育局会在结果出来后给举报家长做出回复。文/北青报记者   张月朦
  12月5日,蓬安县教育局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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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人网民等微博网友对此事件的评论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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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卜师料亚:请有关部门给他一个“善意的处罚”。
烟云:辱骂、体罚学生是侵犯人权,伤害的不止是身体,还有孩子的自尊,证据确凿该老师仍百般抵赖,态度极其嚣张,毫无悔改之意。 这种人还配当老师吗?
爱用法:《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安徽大学新锐传播:所谓教育,就是教育书人,老师的职责除了教书,更多的是育人。教育的方式有很多,辱骂、殴打学生是最不可取的一种,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老师的一言一行对其形成直接的启蒙作用。因此,师德对学生的影响更加深刻。辱骂、殴打学生,这种所谓的“善意的批评”不仅教育不了学生,也违背了师德。
赵快刀:国家明文规定,在课堂,在学校里,只能讲普通话,不能讲方言。这个学校,摆明就是跟教育系统作对。
专业端面二营长:希望家长也对老师“善意地批评”一下嘛。
蜜橘凉子画:豫章书院还获得过家长的授权呢。
陈先生很怕热:家长授权,有个毛用。别个打孩子的家长本人都被抓到派出所了,还授权。你当是清朝呢,还授权。这种法盲是怎么当上老师的?
Han-Amy:适度的就是好的,都能理解。可是老师有什么权利让学生当众下跪?
DamonASN:一个老师连普通话都不会说能都出啥样的学生?
米拉拉:三年,天天这样想起来就让他跪,随手打,随手画,羞辱这种事不落在自己头上他就总觉得都不是个事。
今年税后八百万:最可怕的就是这个【获得家长授权】,很多打孩子的新闻里也有家长坦然说【我都是告诉老师尽管打】。似乎孩子只是一件物品,家长授权了,老师就可以随便对待。至于孩子本人的意愿,不存在。
    灵魂摆渡:像这样的人就不配做老师,应该永远开除教师资格。



 楼主| 发表于 2018-1-1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实验小学四五班体罚学生的姚老师被停职之后……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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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北青报及新京报相继播出一则新闻,指四川蓬安县实验小学四五班班主任姚某体罚侮辱学生。12月5日蓬安县教育局在声明中表示:经初查,网传该老师殴打体罚学生的视频基本属实,涉事老师被暂停工作,局纪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事被媒体报道至今已过半月,笔者致电局纪委咨询处理结果,教育局表示局党委已对此事作出了处理,以正式发文为准。
就在坊间流传姚某已被行政处理及调离实验小学之后,2017年12月15日“蓬安蓬安”自媒体发文《蓬安实验小学用戒尺打学生手板的姚老师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实验小学4年级5班的众多学生家长们纷纷有话说》。该文表示姚某体罚辱骂学生没有错,是家长授权了的,要求留姚某继续任教。该班学生家长之一淡雅如诗《黄子芸》还提议,把所有的学生和家长带去市教育局上访,其中也不乏有随声附和的家长。该文还附上了许多学生及家长的签字及微信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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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有话要说文章所附截屏
笔者认真反复地拜读了这篇文章及一些家长的奇葩言论之后,不禁脑洞大开。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
一、我国早已进入了21世纪新时代,但一些家长的教育理念还停留在封建社会,跟不上时代,将体罚辱骂与严格管教划等号。存在非此即彼的偏激狭隘思想。
看看这些家长是如何说的:
“姚老师体罚学生,是我们当家长授了权的,即便错,也是我们要求错了,不能因为我们家长的错误去冤枉一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好一个“仗义”的家长。
网民“不抛弃不放弃”说,“这种娃娃就是没打得好,该往死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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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论坛麻辣社区网友发言截屏
在评论区,还有许多家长这样的留言,支持学生不听话老师就打。似乎只要家长授权,老师就可以随意处置孩子。看着这些留言,笔者已是心惊胆战、不寒而栗。这些家长有把孩子当人吗?不客气地说,这些家长才是最暴力最野蛮的家长。笔者感觉像是随那些孩子到了一个任人宰割的动物屠宰场。如果说这样的家长是法盲,那老师也这样认为吗?的确。姚某说:我打娃儿是家长授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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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有话要说文章所附截屏
由于这些家长自己从小都是在“黄荆棍下出好人”、“不打不成器”等古训下过来的,因此,在她们的潜意识里,老师打骂体罚学生是很正常的事,只有这种严厉负责的老师才是好老师,不打不骂才会害了学生。
那些老一辈留下来的古训属于传统文化之一,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这些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不能一股脑儿全盘接受。随着时代飞速发展,一些传统文化及观念已经与现代法制严重不相适应,甚至束缚着我们向文明社会迈进。
《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第三四五条明确规定:老师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体罚学生;要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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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或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生太调皮,适当的惩戒无可厚非,但惩戒不是体罚,不是辱骂,更不是虐待羞辱。而且规定还说,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从姚某的教育方式、理念和家长的观念可以看出,我们离法治社会、文明社会的确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二、一些无知的学生和家长刻意包庇,故意造假、撒谎协助违规老师对抗调查。
在新京报给出的视频里,我们能看到客观存在的姚某违法违规现象:如罚跪、辱骂、殴打等,以及家长陈述的揪脸、扇耳光、拿笔画脸等羞辱性等行为。我们知道,能够被曝光出来的现象只是有限的冰山一角,实际上肯定远远不止这些,甚至比视频上的行为更严重。
但这些体罚行为都被姚某所否认,被一些家长否定。看下面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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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有话要说文章内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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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有话要说文章内容截图

    关于姚某是否收补课费,家长留言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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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可笑的是,还有家长还在喊冤,笔者真不清楚他冤在哪?也不知这位家长还造了些什么样的假证据。这位家长说所有娃儿都能证明,戒尺打下来不痛,戒尺是打在桌子和板凳上的。这是在侮辱网民的智商吗?还是在教育孩子从小指鹿为马学会说假话?
有人说,如果不是手机进了教室,姚某是不是一直就逍遥法外呢?没有这些视频,有这样刻意包庇老师的家长,就永远不会有真相。
该文里说道,班上72个学生,有59个签了名,看前面截屏却说72个学生全部联名,且不说此文在数字上缺乏基本的严谨性,这个签名有多少是学生与家长真实的心声,又有多少家长是碍于情面不得不签的字?
看见这样的家长,笔者真心为姚老师着急,遇上这样奇葩的家长,才是姚某的不幸。
还有姚某奇葩的学生。看下面该学生前后矛盾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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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该学生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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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该学生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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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实验小学四年级五班群该学生发言
    这位水墨丹青在蓬安实验小学4年级5班家长群里以学姐自称。学姐急于替姚某掩过饰非而撒谎,不但丢了自己的脸,更丢了老师的脸。谎言被批露后,她尚有自知之明,悄悄地删了留言。
闹出这样笑话的学生家长实在太多,限于篇幅原因,笔者只略举一二。姚某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与他师德极差、免疫力低下相关,但更与这些没原则没底线的家长荒唐纵容的行为相关。
三、不重视体罚和冷暴力对孩子心理健康影响的学校和家长是失职的。
在蓬安蓬安该文中,家长提供的亲笔信中第二条说,“家长们对姚老师发脾气打学生的事,家长没有任何怨言。”
“我们当家长的支持姚老师对我们的孩子进行严格管教,姚老师在我们的授权下对我们的孩子如此管教没有错。”
《未人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该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笔者想问问这些家长,你们是否尊重过孩子?
网民“我勒那个去”说,“我们老师对学生真是各种体罚,辱骂,现在还记忆犹新,到现在我见到老师还有心理阴影。”
网民灰太狼说,“这些老师就把气撒在孩子身上。现在我还记得我小学老师扇我耳光,用脚踢我。说实话那时候小,真的很心痛。有时一个人想起老师对我的辱骂和殴打,经常偷偷地哭。”
行笔至此,笔者已是非常地心酸和愤怒。为什么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生跳楼、自杀、杀人等事件?总有人会归咎于学生心理素质差,有没有问问为什么心理抗压力差?有人关心过他们吗?老师的各种体罚羞辱等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多大的伤害?有人替孩子们想过吗?
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学习做人时期,成长中出现某些错误的思想或行为,无论学校还是家庭都应以批评、教育、引导的方式使其主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不能用伤害他们身体和心理的手段,用强制的方法逼迫其服从。体罚和冷暴力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不但医治困难,还会从此影响学生的价值取向、处世方式,甚至影响学生的一生。
2017年12月11日澎湃新闻发表了一条文章,名为《四川大竹13岁杀母少年曾获优秀班干:帮爷奶干活常遭父母打》。文章中写道,袁大海把儿子杀母的大逆不道之举归结于“没文化”、“教育方法不对”。12月8日,他告诉澎湃新闻,夫妻俩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听话就打,“有些话我们想说但是说不出来,没得文化。”
还有最近轰动全国的“江西南昌豫章书院”事件,书院以戒网瘾之名,对学生进行体罚、关黑屋、囚禁、打龙鞭、打戒尺、暴力训练各种虐待,笔者在网上一搜就出现28100条信息。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尽管早就传出该书院有这样的丑闻,但这些孩子的家长却是自愿甚至设计让书院抓捕自己的孩子。在媒体曝光后,这些家长同蓬安县实验小学四五班的一些家长一样,为老师进行辩护,称这是为孩子好。体罚虐待孩子,已是可怜,但更可悲的,却是这些愚蠢又无知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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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豫章书院学校呆了三个月、现年24岁的一名学生在维权群里宣布,打算起诉自己的父母。
据说,后来还有一个从这里出去的孩子,见到父母后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以后活着的目的,就是报复你们。
这就是这就是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下结出的恶果,黄荆棒棒下并没有出孝子,而出了逆子。一个袁大海后悔了,但还有千千万万个袁大海这样的父母,他们正在步履坚定地重蹈覆辙,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继续残害着我们的下一代。



发表于 2018-1-1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注重教师的师德再教育。

 楼主| 发表于 2018-1-1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7 15: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7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时代成了动物世界,教师比公务员好耍,寒假暑假跟着放假,有些人不想游玩找个理由收费叫上学生补课,上课不用心教

发表于 2018-1-1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么详细资料,就可以看出很多问题,个人认为这样的教师应该休息了,勿喷.....

发表于 2018-1-18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1-18 13:11
楼主是孩子家长?倾向性很明显

你可能是不良教师样家属吧

发表于 2018-1-18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太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体罚学生的反思一】



  

今天,我学习了王主任推荐的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我感想颇多。   
首先,我认为虽然事后教师的态度很感人,但事情已经发生,伤害已经形成,再多的后悔也改变不了既成事实。所以冲动是魔鬼,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实在应该深刻反思,加强自身修养。   
其次,我认识到了体罚对学生的伤害。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法律。   


最后,我非常赞同文中的一个观点,即体罚学生是教师教育手段贫乏的表现。那么,不体罚怎么办?   
1、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   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学生好比一个铁盒子,不是要你去一拳砸扁它,而是要你去细细地找到那把对号的钥匙,去开启他们的心扉。虽然,现在学生的情况千变万化,但只要让每个学生感到老师无私的爱和深切的关怀,感到老师是可以信任的人。“亲其师而信其道”这样,教育学生就容易多了。   
2、善于表扬,巧妙批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老师的表扬和鼓励,也激起其它学生向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好的学生难免也有不足之处,再差的学生身上也有自己的优点。所以要抓住契机,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只要学生有点滴进步,就采取不同方式鼓励上进。   
当然,对多次教育仍然不改的学生,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那就是无论批评多么严厉,都不能打击孩子,蔑视孩子,不能说伤孩子自尊心的话。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3、多理解学生,以法代替体罚。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对这些行为教师要正确认识,不要动辄发怒。   
总之,学了这篇文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教师体罚学生的反思二】   





从行风热线中听到教师体罚学生的报道,我们的老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事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各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   
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的惯性体现。此外,升学考试指挥棒高悬在教师头顶的现象,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农村的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   
另外,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制发达的国家,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   
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谈不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泰国采取禁止体罚的法律,可家长却难以接受,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那么老师呢?在学生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老师怎么办?   
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急功近利的行为,是的,有的学生会睡懒觉,有的学生会迟到,有的学生考试会作弊,有的学生会抽烟,有的学生会赌博……那么,需要耐心教育的就耐心教育,应该校纪处分的就校纪处分。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如果学校、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班规和校纪的有关规定来处罚学生,那么让学生受到惩罚的不是人而是制度,这就是“法治”。   
学生最初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得到校园中“法”的及时纠正,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法”的观念将根植在他们的头脑中,这就是法制教育。我们的学校、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1、殴打(打耳光、刮脸、下蹲等)。教师本以为这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但是有的时候不仅没达到这种效果,还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罚站这一招有些教师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3、差辱。有好大一部分教师,不顾学生的人格自尊心,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这样的差辱必然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因痛苦而失望,而变得灰心丧气,学习成为没有兴趣的活动。他们千方百计躲避这样的教师,远离学校甚至离家出走。  

4、威胁。一些教师经常威胁、恐吓学生。这种威胁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危害性  

教师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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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1-18 19:33
错,全错。笔者在深山南山。
从教育全局来说,不能让老师下课,给点处分就行了。自我意识在十三四岁唤醒 ...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1-18 13:11
楼主是孩子家长?倾向性很明显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1-1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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