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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舆情监督员

[趣闻·杂谈] 转发: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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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2 08:06
有恶法相护,有一帮圣母帮腔,有红艳艳的草莓形象作榜样,有教育产业化背书,还有将享乐视为天职的将学习 ...

恶法?你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是恶法?你觉得孩子们快乐学习就是让孩子们变坏?那你不必在这里废话了,还是赶快先把你说的恶法废除了再来要紧。
发表于 2018-3-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2 08:12
你也没有多少知识,还指斥他人无知!过住是你前行的时过河摸着的石头,甭管什么时代!
现在就意味着背叛 ...

你批评得对,我确实知识不多,虚心接受。但一个人是非不分,善恶不知,知错不改,还助纣为虐,那才是真正的愚昧无知。
发表于 2018-3-2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3 17:27
有你这样的圣母帮腔,再恶的法也废不了,只准少年恶徒杀师,这是保护的是哪个?学习会快乐?你中毒还在说 ...

抱着一个人的话当金科玉律?自己还有没有脑子?这个什么钱教授的话大于法律?
发表于 2018-3-2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3 17:32
是非善恶有大小,事有轻重,害也有大小。
一个哭,一路哭,全面哭,这种选择小孩子都做得对,

有你和黄月花这样赵高式助肘为虐的家长当军师,老师不下课才是怪事

发表于 2018-3-26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3-26 10:08
有你和黄月花这样赵高式助肘为虐的家长当军师,老师不下课才是怪事

争来争去,其实没得多大的意思,  法律说要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但是一到考试就会发现光课堂上讲的根本不够,特别是高考,都难。  所以说法律本身自己就是矛盾的,所有大众自己都没看明白问题的本质,没人去质疑高考题为什么那么难,但是教科书却那么简单。

发表于 2018-3-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xydtang 发表于 2018-3-26 23:23
争来争去,其实没得多大的意思,  法律说要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但是一到考试就会发现光课堂上讲的根本 ...

再给你们分析分析:  一个人的行为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个是诱惑 一个是压迫,还有一个是理想。    压迫比诱惑有用,理想比压迫有用。  但是对于现代人,国家在治理个人行为的时候都是采用的压迫手段,而不是诱惑。 比如闯红灯,酒驾打架等等~~~ 罚款拘留日本更加严厉入刑。如果要通过诱惑来促使人们遵守的话,给我钱我就不犯法,显然人心是不足的舍去。 还有就是理想了,素质高的人自然知道酒驾打架后果,但是大部分人根本就没得这个理想素质。所以惩罚最有用。      在学校里面也适用于惩罚,而且最好,但是确实是需要个度,打手心,打几个,有个规则,罚罪相当。  新加坡有鞭刑,各位看官自己去看,吐痰都要挨鞭,韩国更加是规定了每个教师都有个鞭,犯什么都有个章法……    社会没有惩罚没有监狱那会有多少人犯罪,你们说给罪犯讲道理,这个肯定行不通。   学校里面  学生最大错一个就是上课说话,说话就没法认真听课,也会打搅到老师行课,还有就是没完成作业,作业是练习,还有骂人 抽烟 打架等不良行为。   体罚是最好的方式,说教是没用的。不然说了还是忘记了。    有人醉驾你给他说教你看到底有用没得。  最后学生行为还来自理想,但是学生小对理想是不懂的。如果有理想的话也不会出现上课说话不完成作业等违纪现象。   所以综合一下, 老师打,方法没得错。  但是确实要有度。  就想罪犯虽然可恶,但是还是有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 2018-3-2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7 00:38
此纣非彼肘,还赵高式家长,啥玩意儿不懂,闭着眼混社会,无论啥时代,有人的地方就有高低,哄着骗着,秧 ...

看起来你还挺会混社会的嘛,舔吹骗哄拍,一身媚骨舔得主子高兴,给了几根骨头呢。怕你是没后人吧,有了后人也得向你学着舔菊拍马啃骨头,那样得势的人就扬武扬武了?你这么有本事报下你的大名呢,何必像一些鼠辈蛆虫躲在暗处叫嚣。
发表于 2018-3-2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7 00:38
此纣非彼肘,还赵高式家长,啥玩意儿不懂,闭着眼混社会,无论啥时代,有人的地方就有高低,哄着骗着,秧 ...

你要是人,就报上你的大名来吧,我想见证你是什么角色。人生几十年,现在说结局,是乎为时过早吧?你说呢?
发表于 2018-3-2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xydtang 发表于 2018-3-27 00:14
再给你们分析分析:  一个人的行为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个是诱惑 一个是压迫,还有一个是理想。    压迫比 ...


【教师体罚学生的反思一】

今天,我学习了王主任推荐的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我感想颇多。   
首先,我认为虽然事后教师的态度很感人,但事情已经发生,伤害已经形成,再多的后悔也改变不了既成事实。所以冲动是魔鬼,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实在应该深刻反思,加强自身修养。   
其次,我认识到了体罚对学生的伤害。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法律。   


最后,我非常赞同文中的一个观点,即体罚学生是教师教育手段贫乏的表现。那么,不体罚怎么办?   
1、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   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学生好比一个铁盒子,不是要你去一拳砸扁它,而是要你去细细地找到那把对号的钥匙,去开启他们的心扉。虽然,现在学生的情况千变万化,但只要让每个学生感到老师无私的爱和深切的关怀,感到老师是可以信任的人。“亲其师而信其道”这样,教育学生就容易多了。   
2、善于表扬,巧妙批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老师的表扬和鼓励,也激起其它学生向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好的学生难免也有不足之处,再差的学生身上也有自己的优点。所以要抓住契机,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只要学生有点滴进步,就采取不同方式鼓励上进。   
当然,对多次教育仍然不改的学生,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那就是无论批评多么严厉,都不能打击孩子,蔑视孩子,不能说伤孩子自尊心的话。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3、多理解学生,以法代替体罚。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对这些行为教师要正确认识,不要动辄发怒。   
总之,学了这篇文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教师体罚学生的反思二】   

从行风热线中听到教师体罚学生的报道,我们的老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事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各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   
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的惯性体现。此外,升学考试指挥棒高悬在教师头顶的现象,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农村的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   
另外,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制发达的国家,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   
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谈不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泰国采取禁止体罚的法律,可家长却难以接受,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那么老师呢?在学生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老师怎么办?   
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急功近利的行为,是的,有的学生会睡懒觉,有的学生会迟到,有的学生考试会作弊,有的学生会抽烟,有的学生会赌博……那么,需要耐心教育的就耐心教育,应该校纪处分的就校纪处分。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如果学校、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班规和校纪的有关规定来处罚学生,那么让学生受到惩罚的不是人而是制度,这就是“法治”。   
学生最初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得到校园中“法”的及时纠正,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法”的观念将根植在他们的头脑中,这就是法制教育。我们的学校、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发表于 2018-3-2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7 00:38
此纣非彼肘,还赵高式家长,啥玩意儿不懂,闭着眼混社会,无论啥时代,有人的地方就有高低,哄着骗着,秧 ...

你不说我猜都猜得到你是谁,老师就是被你这样的家长害的,也是被你这样的家长拖下水的。就是因为你这样用混社会的手腕带进校园,腐蚀老师、败坏校园风气,毒害了老师更害学生。ALLAN2,你不愧为蓬安教育腐败的吹鼓手。你一人腐败老师也罢,还要带动家长腐败老师,这就是你的会混社会?无耻一披上华丽的外衣,就冠冕堂皇地变成狡猾能干了。你这行为不止害的一个学生一个老师,你知道蓬安有多少学生家长想扒你的皮?
发表于 2018-3-28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8-3-27 23:50
脑残成这个样子,屁话多过文化,甜你MMP,学圣母装圣母最后装成个大傻逼,见天麻将茶馆,自己的后人不好 ...

没道理说不过,就脑羞成怒又开始骂架攻击了?好像不骂脏话就不足以表明你不是妈生的一样。你别说是实验小学四五班的学生家长,你看下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1-5),黄月花、学姐等赵高式家长已经丢几次人,你还要再来一次?
现在把体罚归为学生调皮,班上人数超多的原因了?你废话太多,不奉陪了。
发表于 2018-3-2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3月23日,陕西榆林市定边三中一女老师在教室内连扇女学生5耳光的原因:成绩下滑,还背时尚书包。《新京报》报道,打人老师已被当地教育部门调离并记过处分。这是什么样的奇葩原因?




发表于 2018-3-3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手毁灭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顶再多的光环也是罪恶 ——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六)原创 2018-03-29 慕容江湖 风烟江湖

在学校和教师自豪展现获得多少业绩和比赛荣誉时,却对一个个阳光纯真的孩子扼杀,让他们聪明伶俐地进去,呆若木鸡地出来。一如那些在台上大喊反腐台下巨额贪污的官员;一如那些在讲台大谈职业光辉台下心安理得收家长红包的教师;就像道貌岸然公平办案却在他人的案件中作假证的仲裁员……这无不是一副副绝妙而真实的讽刺画面。他们多顶一项桂冠,就要忍受人格分裂加剧的如芒刺背。



发表于 2018-4-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手毁灭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顶再多的光环也是罪恶——这样的老师该不该下课(六)
文/慕容江湖
http://mp.weixin.qq.com/s/8HFqXT3oGs1iUoW1UVuWCw

https://mp.weixin.qq.com/s/8HFqXT3oGs1iUoW1UVuWCw






发表于 2018-4-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屡教不改,为了利益不择手机,伺机报复残害无辜的孩子,这样的恶行还配继续再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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