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临时停车点,道路停车最初并不收费。近年来,随着车辆猛增所引发的城市交通拥堵已成顽疾,各个地方纷纷以收取停车费作为调控手段,且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呈逐渐提升的态势,引来诸多争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 《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并作为财政收入的规定。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政府部门自身还是授权给某些公司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二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很多国家的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可以在里面免费停车,由此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此外,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在已经收取过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后,再行私设行政收费,属于重复收费。理论上,路边停车费用已包含在车辆所缴纳的税费中,不应再像停车场一样收取停车费,否则难免有“与民争利”的嫌疑。 三是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问题。一方面,路边停车费的收取范围、标准往往没有经过科学研讨、公开听证等正当程序,导致收费随意性大,剥夺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另一方面,车主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交警或城管部门,而是交到了收费公司临时雇请的人员手上,路边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用在了哪里,有没有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有没有被挪用甚至被贪污,或者进入一些部门的“小金库”,公众均不得而知,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四是路边停车收费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实践中,停车收费公司对车主并无强制收费权力,而公众对收取路边停车费的做法不理解、拒绝交纳的情形屡见不鲜,往往导致车主与收费人员的直接冲突,甚至不时出现极端暴力事件或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全面取消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方能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此外,在取消收取路边停车费后,并不会出现较大的负面效应,理由为:首先,由于车辆保有数与停车位数量并不因是否收费产生变化,取消收费并不会导致道路更加拥堵;其次,在交警、城管等部门认真履行执法职责的情况下,取消收取停车费也不会导致随意停车情况的增加;再次,实践中,很多地方路边停车收费利润最大获得者是承包收费的公司,取消收取路边停车费对地方政府财政影响不大;最后,近年来,先后有不少省市取消了收取路边停车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实践证明,全面取消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是完全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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