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辖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4〕2号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辖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五届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市辖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市辖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提升空气质量,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南充市市辖城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南府发〔2012〕9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原则,围绕“幸福、文明、宜居”城市建设目标,从建筑工地、弃土倾倒场、砂石码头、渣运车辆、环卫保洁、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着力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责任具体、工作落实、考核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区路面清爽整洁、空气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制尘源头管理。一是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城区各类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必须按规范打围施工,对产生扬尘的环节通过洒水等方式进行湿法作业,严禁超载冒载、未密闭的渣运车辆驶出工地。建筑工地全面落实“一硬四有”要求(即:硬化进出口道路,有沉砂池、冲洗设备、保洁人员、视频监控),对建材建渣和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房屋拆迁工地及时清运拆迁垃圾,实行密闭运输;市政施工工地对建材建渣和裸露地面进行覆盖。二是规范弃土倾倒场管理。市辖城区分别规划建设弃土倾倒场;弃土倾倒场全面落实“一硬四有”要求,防止返程车辆带泥上路。三是规范砂石码头管理。砂石堆码场采取覆盖等方式防止产生扬尘;严禁超载、冒载、未密闭的砂石运输车辆驶出堆码场。四是规范园林绿化管理。因市政施工开挖的绿地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绿化;定期冲洗行道树和绿化带,清除积尘,对绿化带进行“提档降土”,防止浮土被冲刷到街面。五是规范裸露地面管理。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地块,各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采取围挡、覆盖、绿化、喷洒抑尘剂等降尘措施,防止城区裸露地面产生扬尘污染。
(二)加强渣运车辆管理。一是实行渣运车辆公司化管理。制定《市辖城区渣土运输公司名录》,依照有关规定授予有关公司渣运资格;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申请成立渣土运输公司;严肃查处未进入《市辖城区渣土运输公司名录》,在市辖城区擅自从事渣土运输的个人或公司。二是实行渣运车辆技术改装。制定改装规范,以公司为单位为市辖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安装自动软篷全密闭系统,杜绝超载冒载;为市辖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商混车辆等货运车辆喷涂放大号,方便识别、监督。
(三)规范环卫保洁作业。一是实行“一把扫把包到底”,由环卫工人负责公交站台、路灯、电杆等市政设施的日常保洁和“牛皮癣”小广告的清除。二是提高市辖城区机械化清扫率和高压冲洗率,城区主街道每天冲洗2次,次要街道每天冲洗1次,清除街面积尘。
(四)扎实开展联合执法。市(区)城管、住建、交警、运管等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证照不齐、超载冒载、密闭不严、沿街撒漏等违规建材建渣运输车辆和“一硬四有”不达标、湿法作业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认真落实《南充市市辖城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从建筑工地管理、环卫清扫保洁、建材建渣运输车辆管理、绿化带管理、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并认真执行,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对市辖城区所有扬尘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统计台账,列出重点治理对象;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发动,向干部职工宣传扬尘治理的重大意义,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扬尘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市辖城区各建筑工地、渣运公司进行座谈,宣传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扬尘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切实加强施工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打围施工、“一硬四有”、湿法作业等要求,减少源头污染;督促弃土倾倒场管理单位或经营业主落实“一硬四有”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对城区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地块进行绿化、覆盖;开展渣运车辆技术改装,杜绝超载冒载、沿街撒漏;市(区)城管部门牵头,住建、交警、运管部门参与,采取机动巡查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对沿街撒漏污染街道的渣运车辆和违规建筑工地进行顶格处罚;加强城区街道的机械清扫和高压冲洗,清除路面积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4月1日以后)
对市辖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针对产生扬尘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治理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一)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三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的综合治理,检查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一硬四有”措施,确保出场机械、车辆不带泥上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未取得《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或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运行以及沿街撒漏的渣运车辆实施处罚;加强断头路治理,加大机械化清扫率和高压冲洗率,提高城区清扫保洁水平。
(二)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建筑渣土运输线路牌》,上路运输渣土的车辆;对沿街撒漏造成道路污染的渣运车辆实施处罚;统一协调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督促弃土倾倒场管理单位或经营业主落实“一硬四有”措施。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在建市属工程工地的管理,对未达到“一硬四有”标准的工地,一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加强研究土地场平等不具备落实“一硬四有”条件工地的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管理空挡;加强商混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管;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建筑渣土管理要求;加强绿化带的管护、冲洗,清除植被上的积尘。
(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核定渣运车辆运行时间和线路,查处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运行的渣运车辆;对渣运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或污损号牌、超载冒载、违规改型、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暴力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严处。
(六)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建设的施工现场和工程工地运输车辆管理;负责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在规划区内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查处未取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从事渣土运输的驾驶人员。
(七)市航务管理局:负责砂石码头或堆码场岸线使用的选址及审批事项,严格控制市辖城区嘉陵江沿线新增砂石码头或堆码场,坚决取缔违规建设的砂石码头和堆码场,减少扬尘污染源。配合城管、交警、运政部门督促出场车辆密闭运输砂石,不超载冒载。
(八)市水务局:负责城区河道整治施工管理,严格河道沙石开采审批,依法查处因开采作业不当导致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
(九)市国土资源局:加强政府储备土地管护,督促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储备土地和已征待售土地实施打围、守护、植树或覆盖等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十)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市辖城区弃土倾倒场的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辖城区扬尘治理指挥部(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城区扬尘治理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工作,重点抓好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指导、监督。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本辖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鼓励市民群众主动发现并积极举报扬尘污染行为,设立有奖举报电话(12319),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加强舆论监督,宣传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曝光施工企业和渣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实行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产生扬尘的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由市住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该企业列入 “黑名单”,不得在我市参加工程招投标。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单元,城管、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面负责网格内的道路污染发现、举报查处工作。三是发挥数字平台作用。对在建工地“一硬四有”落实情况、渣运车辆运行情况加强监控,及时发现扬尘污染行为并派遣到相关处置部门。
(四)强化检查考核。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队伍管理,搞好执法保障。市政府目督办、市城管办每周进行一次联合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附件:1. 南充市市辖城区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 南充市市辖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公司化运营管理和全密闭改装实施方案
附件1
南充市市辖城区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刘作鸿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何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朱胜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林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杨雨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铁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刘纯杰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陈学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家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晓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蔡绍雄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兴伦 市水务局局长
费国宏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范 飞 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周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 平 市航务管理局局长
曾 颖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王体刚 高坪区政府区长
史 燚 嘉陵区政府区长
代 俊 顺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费国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城管、公安、住建、交警、运管等部门抽调,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