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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查贪腐

[群众呼声] 南充市蓝天办:嘉陵区公安分局工地自造混泥土污染空气有人管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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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向省环保厅举报,市区级的只有管没啥关糸的工地。区公安局长就是区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在他的管理之下,环保局,城管局,建设局敢去公安局工地上查?要不然几年了城区都是使用商品混泥土,市政府也发布了文件,现在就公安局工地不执行,建筑商敢自己拌混泥土,公安局驻工地代表也睁只眼闭只眼让建筑商违法犯规。
发表于 2018-4-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深奥了 看不懂

发表于 2018-4-2 16: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专查贪腐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5246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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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许雯实习生张丹)为集中综合执法能力,对环境进行深层次的监督,整治环境问题,今年年初,南充市政府目标办、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经信委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了“蓝天行动督查办”(简称蓝天办)。南充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苏华介绍,随着环保问题逐渐受到市民的关注,各部门都加强了对环保的监督管理。在考察重庆蓝天办后,今年年初,南充市成了蓝天办,平日里主要针对工地、扬尘、噪音等问题进行监管。他告诉记者,大气污染的治理是一个综合性问题,过去环境问题由多个部门分管,在监督与执法问题上存在问题,“例如扬尘治理由城管部门管理,工地由住建局进行监督,噪音问题由环保进行监管,因此存在一些瑕疵。不过,随着蓝天办的成立,各部门联合监督,对环保问题能做到及时解决。”苏华介绍,蓝天办是一个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对工地施工、城市清扫保洁、机动车尾气等重点突出问题,进行现场督察。“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每周一次的例行检查,二是不定期的抽查。”他介绍,每一次的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轮流担任蓝天办副主任,前往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后,采取通报和限期整改两种方式处理。“通过现场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将责任进行细化,属于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处理,实现无缝对接。”据悉,蓝天办自成立到现在,共监查建筑工地68个,城市道路107次,向三区政府发出10份督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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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专查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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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2年第162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58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规划区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南府发[2011]38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建[2014]32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市政府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南充市城市建设管理支队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开展为期半年的建筑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简称禁现活动)。截止目前,针对违反禁现规定的违规行为,市城建支队已开出第一批共12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和行政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与传统现拌砂浆相比,预拌砂浆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在粉尘排放、噪音冲击、质量保证、文明施工、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满足特殊要求、利废环保、健康居住,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的转变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在建筑工程质量稳定性上,大面积内外墙的抹灰,预拌砂浆能保证其物理性能,如强度、色泽、防开裂、防剥落、防渗水等。
    据专项整治负责人介绍,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求市辖三区规划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全面禁现,强制使用预拌砂浆,并取缔滚筒式搅拌机。现辖区内大多数施工企业能积极主动使用预拌砂浆,但存在使用数量上打折扣现象,购买一部分,自拌一部分,也有少数施工企业还存在全部使用自拌砂浆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市城建支队和市散办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每日派出巡查小组,逐个项目、轮回检查,敢于硬碰硬,敢于动真格,对于违反禁现规定的,将给予顶格处罚。为达到整治效果,市质安站在日常监督和竣工验收时,将对使用预拌砂浆的数量进行核算,对没达到使用量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报告及安全评价书。
(市城建支队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发表于 2018-4-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007 发表于 2018-4-2 10:29
公安局作为政府部门,放任施工单位污染空气环境,工地负责监管的领导失职,应由纪检监察委介入调查是否有吃 ...

说到点子上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4-2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NO:SC122731)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1]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第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适用下列规定:
(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使用袋装水泥;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当将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明等级标准;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按照规定标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
(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施工;
(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将项目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规定,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分别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分别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8-4-2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拌混泥土明显可以偷工减料

发表于 2018-4-2 2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胆子不小!
顶风作案!!
藐视法律!!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4-3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宫印辜 发表于 2018-4-2 23:22
胆子不小!
顶风作案!!
藐视法律!!

坐等回复,不知一向回复积极的麻辣社区十佳发言人“南充市城管局”也不积极了,还打狗看主人?要知道南充市扬尘治理办公室“蓝天办”可设在城管局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百花出面,万事好办。

发表于 2018-4-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18-4-3 10:40
坐等回复,不知一向回复积极的麻辣社区十佳发言人“南充市城管局”也不积极了,还打狗看主人?要知道南充 ...

你懂的,你举报小商小贩占道和乱停车试试。

发表于 2018-4-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007 发表于 2018-4-2 10:29
公安局作为政府部门,放任施工单位污染空气环境,工地负责监管的领导失职,应由纪检监察委介入调查是否有吃 ...

@南充市城乡建设局 @局嘉陵区城乡建设 查查工地监理,甲方代表为何同意乙方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拌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辖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4〕2号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这么多法律法规为何得不到执行?是宣传不到位还是?工程招标是现拌混泥土的价格吗?现拌混泥土工程质量如何保证?希望看到你们的回复。

发表于 2018-4-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很快有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丝绸之都 发表于 2018-4-3 11:30
你懂的,你举报小商小贩占道和乱停车试试。

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110 发表于 2018-4-3 15:33
@南充市城乡建设局 @局嘉陵区城乡建设 查查工地监理,甲方代表为何同意乙方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拌料?
中华 ...

顶个

发表于 2018-4-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通过麻辣社区发帖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是嘉陵区公安分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中的边坡治理工程,该工程总高度41.73米、坡度比1:0.2-0.3、施工质量要求高(塌落度技术指标要求高),采用商混(使用汽车泵需采用塌落度较高的混凝土)很难满足施工技术需要,且高边坡上部混凝土总量不足两百方,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使用特种水泥或者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使用袋装水泥和第十九条第一款“混凝土使用总量二百立方米以下的”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业主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已向我局来函。综上,为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在完善扬尘治理的相关措施后方可实施,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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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见回复样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建设局 @嘉陵区建设局 你们勾兑好了没有?南充市 嘉陵区公安分局地面围墙护坡整个装修沙浆混泥土要用多少材料,有没超过200方?把设计图纸放出来,不要睁眼说瞎话。是否违反散装水泥使用条例?请南充市监察委介入调查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请南充市纪委,南充市监察委到你们新办公楼旁边现场监督嘉陵区公安局新办公楼地面,围墙,护坡,整栋楼装修的沙浆混泥土,使用水泥现拌合规不?超过200方没有?不然嘉陵区建设局明目张胆在你们办公楼旁边违法包弊违法行为,可形响你们公正执纪的形象。也有请南充的媒体,网友去嘉陵区公安分局工地现场揭发嘉陵区建设局公开明目张胆的包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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