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网络发帖诋毁城管形象受处罚
近日,县公安局网监部门经过缜密侦查,处罚一起商贩利用网络发帖,恶意诋毁城管形象的案件。 据悉,6月4日晚9点左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夜市整治中队在相如镇开展日常巡逻,发现一三轮车占道售卖水果。 经多次劝导无果后,执法人员决定暂扣其经营工具,在暂扣过程中当事人极不配合,事后驾车堵拦执法车辆。 当晚11时许,一网名为“1223122”的网友在某论坛发布名为“蓬安的城管”的帖子,帖子内容不实,恶意诋毁蓬安城管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6月5日,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向东城派出所报警,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发帖人系李某某,男,33岁,蓬安县人,为发泄不满情绪编造传播该谣言。 目前,县公安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李某某处以警告训诫等处罚。同时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人人都要遵守涉网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蓬安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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