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去尊重另一个生命,是最基本的人性与人道。一个为民着想的政府、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是不可能不理人心违背人道的。对于真的有危害的流浪动物,比如感染了狂犬病的猫狗,确实要杀,在保障执法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仍旧是有很多办法的。对于那些在生物意义上安全的流浪动物,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干预,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顺便也能扶持这一个地区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对社会组织来说,既然做了这项工作,其实他们是有一定专业性的,比如给流浪猫狗绝育、判断是否/能否放归、考虑寄养安排领养等。真的有病的动物他们会交给宠物医院去处理。北京这方面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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