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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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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4
有钱养狗,惹了祸就得负责,砸锅卖铁都得履行赔付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4
要养得拴起养,不拴就别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5
为什么不栓绳的狗一定要捕杀,狗有狗的自由,人也有人的自由,我承认,咬人的狗确实应该捕杀,这个我毫无疑问,但为什么一些不咬人的无辜的狗狗也要受到捕杀。这不是很不公平吗?我建议咬人的狗进行安乐死而不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5
最讨厌把狗当爹养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5
没有钱养什狗啊,捕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6
不栓绳,一点公德心都没有,坚决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6
不赞的人?狗把你家人咬伤,你觉得还不该拴绳子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6
我最讨厌把狗抱到到处玩!又脏!又不打狂犬针!有些人对狗比对亲父母还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7
流浪狗该义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7
我也有小孙子,怕伤害,城市最好不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7
杀!杀!马上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7
把那些狗,全都杀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7
公共场所更应该禁止狗入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7
卖房子也要赔偿不赔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8
坚决支持扑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9
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9
杀 杀 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49
铺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50
爱狗养狗是他的权利,但是不能将爱好强加于别人的身上。喜欢狗,就在自己家里面养。不要放到公共场所来!公共场所是给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不是为畜生提供的!有的人把狗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动不动就是宝贝儿“”爸爸“”这里来找“”妈妈“”这里来。我真不明白,人居然能把狗给生出来。讨厌狗一律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7:51
我最讨厌狗狗    我带起两个娃儿  我看到狗都会绕道走    生怕对我娃儿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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