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统计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06655nnn

大家来看下广安市卫计委、广安区卫计局如何欺负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2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绾㈠啗psb.jpg

发表于 2018-8-2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opuu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325590-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医生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翠屏逶迤腾细浪,华蓥磅礴走泥丸。渠江水拍云崖暖,奎阁桥横铁索寒。更喜金山千里雪,法治过后尽开颜。
      2018年1月24日, 广安120网络急救医院广安区人民医院不及时救治病危患者唐某,患者唐某死亡,广安区人民医院、区卫计局、市卫计委都给患者唐某亲属做工作,患方不依法尸检,不依法维权。广安市卫计委、广安区卫计局不依法查处广安区人民医院及其两个跑跑的违法行为,患者唐某亲属及“黑社会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在广安区卫计局临时工伍本祥(实为广安区人民医院职工)帮忙向基层医疗机构索要21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把广安区人民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及律师说,要患方追究广安区人民医院责任要容易些。于是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熟人找到患者唐某的亲属告知免费为患方依法维权,患者唐某的亲属说,广安区人民医院、区卫计局、市卫计委都给患者唐某亲属做了工作,不能依法维权。这个社会还有天理存在吗?相关部门能查出是广安区人民医院、区卫计局、市卫计委那些人给患者唐某亲属做了工作,让其不依法维权!
       如果患方尸检能证明患者唐某死亡与广安区人民医院不及时救治病危患者唐某有因果关系,跑跑邓某、胡某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领导也要遭追究法律责任,这也是广安卫计系给患方做工作不走法定程序的主要原因。       如今基层医疗机构依法维权,把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市卫计委都列为了被告,前锋区人民法院正在对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市卫计委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依法审理,相信前锋区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判决。相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会依法对广安区人民医院不依法及时救治病危患者做出判决。法定程序漫长,这是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历史的开始,也是医疗卫生法出台前的经典案例。       120救治病危患者是天经地义的,也是依法的。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市卫计委和广安区人民医院居然联合炮制了广安120不救治非120网络医院的医疗机构的病危患者,相信这场闹剧会依法展示在各位网友面前,最多用长征时间2年能够让广安120依法救治广安区域内的危重患者。

发表于 2018-8-3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舆论监督也有用

发表于 2018-8-3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发表于 2018-8-3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区人民医院二审延期审理最好,等行政诉讼结案再审民事

发表于 2018-8-3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啦啦啦 发表于 2018-8-31 12:20
起诉区人民医院二审延期审理最好,等行政诉讼结案再审民事

很好

发表于 2018-9-1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1.24事件所在区域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端得好!
1.24事件的保护伞何时能揭开?
发表于 2018-9-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全国都在扫黑除恶,看来120的保护伞要麻烦了。

发表于 2018-9-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区人民法院早点判决嘛

发表于 2018-9-3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督察23组来了

发表于 2018-9-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呢
发表于 2018-9-4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上我是你的缘 发表于 2018-8-29 08:50
点击率5万多了,现在微信朋友圈转发417了,看来此事件120麻烦了!希望广安120不要在中国120中风头出尽就行 ...


看到这里真的忍不住想笑,自己用无数小号成天发贴顶贴制造舆论,点击就是几千万又咋样呢??一点意义就没有,全是自己和自已在对话,发那么多贴子都是说的同一件事情,扭到费。连法律也不相信的人,脑壳里就只有一根筋,自己输了官司还是在论坛上扭到扯,道理就没得,不晓得扯哪样??实在不可理喻。

相反,你成天用小号发贴顶贴,劝你要小心网警哟!!不要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18-9-4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待花开2 发表于 2018-6-18 23:06
还是等法院判决吧,一天就在这里来闹,简直就像泼妇骂街一样。。。。公众场所,劝你还是尊重下广大网民。

法院已经判了,他输了官司,没得道理,但还是要在这论坛上扭到起扯筋。不可理喻之人
发表于 2018-9-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kl0099 发表于 2018-6-19 10:50
欺人过甚难逃法律制裁

法院已经判了,输了官司,没得道理,还要在这论坛上扭到起扯筋。不可理喻

发表于 2018-9-4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区人民法院好样的,对广安区卫计局不盖公章的所谓调查报告立案审理,对广安区卫计局的所谓报告2018(142)号文件诊所不能打120立案审理,给广安区人民法院用未产生法定效力的所谓文件作为定案依据狠狠地打了一耳光,对广安区人民医院的二审将依法延期审理,迟来的公平正义会有的

发表于 2018-9-5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对广安卫计系如何依法行政进行“怎么办、怎么干”大讨论

发表于 2018-9-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10月18、19日在经开区法庭公开审理今日立案的两件

发表于 2018-9-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8-9-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动依法行医、依法行政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18-9-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