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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6655nnn

大家来看下广安市卫计委、广安区卫计局如何欺负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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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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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中央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3217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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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广安区人民法院传出, 广安区人民法院把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安区卫计(2018)142号关于“广安区人民医院1.24事件”调查文件明确载明作为医疗机构,应及时转诊病人,不应该拨打120作为定案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120网络医院是唯一合法急诊转运危重患者的医疗机构,[size=18.6667px]牛逼的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非法剥夺非120网络医院的医疗机构拨打120的权利即将被起诉到前锋区人民法院确认违法,请广大网友关注,特别请不是120网络医院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疗机构关注广安区卫生局局长是法盲,外行管内行,管出了广安120出了世界荒唐,否则,广安卫计系将继续祸害人民健康!同时,广安市卫计委未依法按时信访复查也将被起诉到前锋区人民法院。       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第一次荒唐结论未提交给人民法院:“综上所述,区人民医院120严格执行了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接到“120”指挥中心电话后,皆按“120”院前急诊急救程序出警,并按时到达了现场。当时广安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已与患者建立了医患关系,在广安市中医医院与患者未解除医患关系之前,区人民医院无法直接接诊患者,且在等待的过程中,广安市中医医院也未要求区人民医院接治病人。因120是国家公共资源,不能随意占用和浪费,区人民医院120不可能长时间的停留和等待。因此,区人民医院并不存在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行为。”。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第二次荒唐结论未提交给人民法院: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opuu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20824-1-1.html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广安区卫计局2018年3月2日在麻辣社区的书面答复:“综上所述,区人民医院120严格执行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接到“120”指挥中心电话后,皆按“120”院前急诊急救程序出诊,并及时到达了现场。到达现场后,区人民医院120急救医生看到现场已有广安市中医医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且医护人员已与患者建立了医患关系。此情况已超出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范的行为,不再适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因120是国家公共资源,不能随意占用和浪费,区人民医院120不可能长时间的停留和等待。因此,区人民医院并不存在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行为。”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真是变色龙!!!!!!!!!

发表于 2018-8-27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从120指令还没得错,简直天理难容
发表于 2018-8-2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只有广安才会出现120不救病人,导致病人死了,还有人说120没犯错!广安才牛逼!

发表于 2018-8-28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依法就是胜利

发表于 2018-8-2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卫计局局长该引咎辞职,否则,诊所和乡村医生吐口水把你淹死?

发表于 2018-8-2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定程序漫长,这是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历史的开始,也是医疗卫生法出台前的经典案例

发表于 2018-8-2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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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6655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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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历史的开始,

发表于 2018-8-28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荒唐了

发表于 2018-8-2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率可能要超过100万

发表于 2018-8-28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opuu 发表于 2018-8-28 11:51
法定程序漫长,这是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历史的开始,也是医疗卫生法出台前的经典案例

但愿你真的胜诉了。

发表于 2018-8-28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率5万多了,现在微信朋友圈转发417了,看来此事件120麻烦了!希望广安120不要在中国120中风头出尽就行。

发表于 2018-8-2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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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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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翠屏逶迤腾细浪,华蓥磅礴走泥丸。渠江水拍云崖暖,奎阁桥横铁索寒。更喜金山千里雪,法治过后尽开颜。
      2018年1月24日, 广安120网络急救医院广安区人民医院不及时救治病危患者唐某,患者唐某死亡,广安区人民医院、区卫计局、市卫计委都给患者唐某亲属做工作,患方不依法尸检,不依法维权。广安市卫计委、广安区卫计局不依法查处广安区人民医院及其两个跑跑的违法行为,患者唐某亲属及“黑社会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在广安区卫计局临时工伍本祥(实为广安区人民医院职工)帮忙向基层医疗机构索要21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把广安区人民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及律师说,要患方追究广安区人民医院责任要容易些。于是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熟人找到患者唐某的亲属告知免费为患方依法维权,患者唐某的亲属说,广安区人民医院、区卫计局、市卫计委都给患者唐某亲属做了工作,不能依法维权。这个社会还有天理存在吗?相关部门能查出是广安区人民医院、区卫计局、市卫计委那些人给患者唐某亲属做了工作,让其不依法维权!
       如果患方尸检能证明患者唐某死亡与广安区人民医院不及时救治病危患者唐某有因果关系,跑跑邓某、胡某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领导也要遭追究法律责任,这也是广安卫计系给患方做工作不走法定程序的主要原因。       如今基层医疗机构依法维权,把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市卫计委都列为了被告,前锋区人民法院正在对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市卫计委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依法审理,相信前锋区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判决。相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会依法对广安区人民医院不依法及时救治病危患者做出判决。法定程序漫长,这是中国医疗卫生法治历史的开始,也是医疗卫生法出台前的经典案例。       120救治病危患者是天经地义的,也是依法的。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市卫计委和广安区人民医院居然联合炮制了广安120不救治非120网络医院的医疗机构的病危患者,相信这场闹剧会依法展示在各位网友面前,最多用长征时间2年能够让广安120依法救治广安区域内的危重患者。

发表于 2018-8-3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舆论监督也有用

发表于 2018-8-3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发表于 2018-8-3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区人民医院二审延期审理最好,等行政诉讼结案再审民事

发表于 2018-8-3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啦啦啦 发表于 2018-8-31 12:20
起诉区人民医院二审延期审理最好,等行政诉讼结案再审民事

很好

发表于 2018-9-1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1.24事件所在区域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端得好!
1.24事件的保护伞何时能揭开?
发表于 2018-9-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全国都在扫黑除恶,看来120的保护伞要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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