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人民医院明显违反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等法规被起诉到广安区人民法院。广安区人民医院自己没得证据证明无过错及违法,找到老子广安区卫计局要了一份广安区卫计局向其老子广安市卫计委的报告作为所谓证据。四川省卫计委明确表态对广安区卫计局向其老子广安市卫计委的报告以及广安市卫计委的告知都没产生法定效力,书面答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广安区卫计局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提供一份广安区卫计局向其老子广安市卫计委的报告有涉嫌干涉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公正?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广安区卫计局涉嫌干涉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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